biggeagle wrote:若小弟不幸被擁有賓士C300 AMG的車主扁,就給他扁然後準備撰狀求償(傷害.恐嚇危安.公然侮辱.強制.侵權行為.)不動腦先動手,被害人變加害人......(恕刪) 運氣不好的話搞不好還被抓到山上埋掉....撰狀???敢在路上開扁的人絕對也沒在怕你告你以為台灣治安多好???
阿賴1978 wrote:運氣不好的話搞...(恕刪) 不然該怎麼辦呢?打回去嗎?只會淪落和對方同等級(當然不是放棄自保及自救)台灣社會不是唾棄暴力而是畏懼暴力,這樣只會使著手暴力之人更猖狂,剩下的人不是躲避屈就就是淪為暴力份子...怎樣才是真正的反擊,不是立竿見影的暴力相向而是正當行使自身權利真正不厭訟累之人並不如想像的多,然確實貫徹自身權益之人卻比想像的來的少(無知.無勇)阿賴1978...當您親友朋友被打了,你還會採一樣立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