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很重視這個"名",所謂"必也正名",所謂"師出有名",這個名就是理想!就是大義!這是儒家思想受到古代專制君王歡迎之處,因為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統治工具;你和我講的不一樣,就是違反大義,人人得而誅之!當然,這個"名"的解釋權由統治者決定.說得不好聽,就是一言堂!
今天要為自行車正名,不知道意義何在?如果是要討論國家名稱,似乎還有那個價值(嗯,國家認同,國族大義,非常崇高,但也非常容易淪為黨同伐異的工具,今天這個黨上來喜歡改這個名,明天那個黨上來喜歡改那個名,其他人該吃飯去吃飯,該睡覺去睡覺,汽油也不會降價十倍).
在民主社會中推正名運動,大都不會成功.什麼時代了,為什麼要人家跟你意見一樣?(我還想把我的車車改叫鐵腿車咧,每次爬關仔嶺都讓我鐵腿...,好,以後就叫鐵腿一號了,不同意的來咬我)
當然啦,如果自行車的正名這麼重要,根據民主社會的遊戲規則,公投是個不錯的方法.如果公投完真的通過自行車的正名...那還是該吃飯去吃飯,該睡覺去睡覺,喜歡叫自行車的還是繼續叫自行車.民主社會公投之效率低落由此可見.
好了,很認真的嘴砲"為自行車正名"之我見,最後的感想就是:自行車是拿來騎的,不是拿來正名用的.不管是你要叫腳踏車單車孔明車還是鐵腿一號,用力騎就對了!這才是它存在的最大意義吧!
MartyrNO1 wrote:
自行車其實就是腳踏車,但腳踏車聽起來很遜,很落後,還要用腳踏,不如自行車聽起來比較高檔,比較高科技,自己可以行走耶 !! 所以現在多用『自行車』為名,久而久之,大家就把聽起來高科技的『自行車』和時尚,潮流劃上等號。正所謂『實不實用不重要,跟不跟得上流行才重要』。
自行車真的可以『自行』嗎 ? 從腳踏車不稱『腳踏車』,而要稱『自行車』可知,腳踏車內心其實是很想自動化的,畢竟人力有時而窮,一個小小上坡就推車推得滿頭大汗,遑論載人載貨等其他用途 ? 而目前『捷安特』等腳踏車大廠開發『電動自行車』就是要滿足腳踏車長期以來對自動的渴望。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機車』又有何不同 ? 是否多兩個踏板就歸類自行車了呢 ? 『捷安特』老闆劉金標屢次發表歧視機車言論,結果自己公司發展機車化的腳踏車,又是什麼道理呢 ?
中國大陸才流行電動自行車沒多久,中共就毫不顧忌的禁止了。因為共產黨熱烈擁抱資本主義,滿腦要仿效美帝汽車工業,短短五年為汽車鋪路 6 萬公里高速路,當然表面還是為『建設』,但對人民每日求學、工作通勤的交通一點都沒『建設』,反而看機車、電動自行車不順眼,繼『禁摩』後連『電動自行車』也一起禁,禁『腳踏車』也是早晚而已。
台灣目前一遍腳踏車熱,政府表面推廣,實為愚民,河濱建一些腳踏車道有何困難 ? 但要通勤使用,政府自知絕無可能,推托延宕,打太極兼慢跑,事實上,腳踏車速度較機車慢至少 3 倍,加上平面道路紅燈多如牛毛,腳踏車起步延遲,加速慢,故交通時間較機車多 3, 4 倍,又根據94年機車使用調查,機車平均承載人數為1.35人,因此腳踏車占道路資源是機車 5 倍多。隨著機車越來越環保,腳踏車又機車化,機車才是交通的未來趨勢,通勤工具的終級選擇。
綜上所述,『自行車』應正名,還原其真名為『腳踏車』,避免潛意識誤導群眾,並認清腳踏車作為休閒、運動、環島等活動很好,交通通勤則占據太多道路空間,推廣腳踏車通勤可休矣。
注: 1. 劉金標賀陳旦荒謬言論
http://blog.udn.com/WangAMiao/4310509
2. 中共不但『禁摩』, 連『電動腳踏車』也禁.
http://blog.udn.com/WangAMiao/4307084
附 : 腳踏車運動環島很好照片
--------向真正的腳踏車勇者致敬---------
--------------真正的腳踏車勇者玉照------------
--------------勇者的背影----------------------
----------- 腳踏車環島不是辦家家酒-------------------
---------------- 上坡------------------------
---------------- 側寫-------------------
-----------青春鐵馬向前行 --非娘娘腔版---------
一前一後
--娘娘腔版青春鐵馬向前行, 為了自爽後面跟好幾輛廂型車龜速污染環境, 真正的環保殺手
別人騎腳踏車環島遠征是帳篷睡袋鍋具都放在腳踏車上或拖著, 劉金標式長征是後邊跟著一台大巴士陪公子騎車, 既可笑又比開車還污染環境, 真是莫名其妙. 圖片右後方一台大巴就跟烏龜一樣跟在這群腳踏車上流美後面, 以時速20公里走了北京到上海1668公里, 不知道浪費多少油料, 他們為什麼不爽快一點坐上巴士以時速100公里前進呢, 這種為騎腳踏車而不計代價的心態真的很另人費解, 嚴重污染環境, 完全違反了騎腳踏車的真義, 為了自己商業利益, 做了最差的示範.
然後呢?結論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