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發現事故,前面車友都閃人!

dw wrote:
十多年前我被巫賴過一...(恕刪)



唉,多年前,曾經跟鄰居拿著工具要去朋友家要做樹屋,結果路過一
片竹林,被一個竹農認為是要偷砍它的竹子,問題是我們手上只拿著
工具箱,也沒拿所謂的竹子,但就是認為我們瓜田李下,用力打了我
們兩人一人一巴掌,就這樣莫名其妙被誤會又挨打,實在是很無辜。

當然,也聽過更扯的,因為目擊者號稱看到汽車車號找撞人的人,結果
是機車車牌,然後那個所謂的撞人者,當天根本就不在現場,但是卻被
判賠還有刑則。就好像找不到嫌犯,就找到倒霉者,然後求取利益。


之前也是停車員記牌發生車號 D 和 O 看錯,車子完全不一樣,後來申
訴也證實是抄錯車牌,才免了要幫別車繳停車費。




這讓我想到去年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
一開始我先是在馬路上被一台逆向的QC突然無預警的加速 嚇到趕緊閃車而車架撞到膝蓋。

後來過幾十分鐘我騎到另一個地方,在停紅燈時看到休旅車和機車正面相撞,機車騎士已在車底下且機車壓著
我有稍停看一下,結果也是沒人報警,剛好我順路前面就有警局,我就進去找警察去察看一下

後續我就不知道了
現在手機都有攝影/錄音功能,可以幫助他人邊保護自己。
希望往生者一路好走。
端午節下午與朋友騎車經過新竹海埔小七補給時.目睹一件汽車與機車車禍的發生.當時機車騎士倒地後約有半分鐘陷於昏迷狀態一動也不動.當下同行的朋友立刻電告119.我則幫忙指揮交通.怕後面車輛未注意而發生2次事故.直到傷著恢復意識.才將傷者攙扶至路邊休息待救護車到來.後來傷者的朋友路過並接手照顧傷者.我跟朋友才騎車離開

即便目前的社會現況是如此.但遇到車禍事故我還是覺得應該適時的伸出援手....至少該停下來看看自己能幫上什麼忙.萬一傷者是自己的親人或朋友卻因各種理由而選擇不作為並離開現場.後續.....自己想
台灣真的生病了!看到大家的回文真的很感慨!
還記得小時候不論是在學校受教育,還是家庭教育總是告訴我們要幫助別人、熱心助人。
但是出了社會後,比較有人生經歷,不論是聽說還是自己遇過更或者是新聞報導。總是好像一再反駁小時候所被灌輸的觀念。仔細一想我也是被同化成大家口中冷淡、自掃門前雪的現代人。
學校教育有問題、媒體也有問題。包括我們自己為人父母都有問題。
現在説真的都不知要怎麼教小朋友才對了。
回到主題,我處理方式也是打電話報警,不會靠近。朋友也是遇過騎士自摔結果也是賴在我朋友頭上的鳥事。
又在舉玻璃娃娃的案子了,
難道都不知道"自願承擔"也是要負責任的嗎?
自願承擔一件事,那麼就有義務要注意要小心,
不注意、不小心搞出人命,
一句:我是好心的!
所以就不應該被責罰?
那死掉的那個人呢?他就活該被搞死就因為好心?
我倒覺得要有自知之明,
能力不到就別去承擔某個責任,
無自知之明的好心,會讓一件好事變喪事。
小孩子也要教育他,要幫助人就要小心注意的去幫,
要教導他幫助人雖是好心,但也是有一定的責任存在,
而不是幫助人是好心,搞砸了就沒任何責任。

所以路上遇到類似這種事件,除非你有醫生、護士、受過急救訓練有證照的人等等相類似的背景,
我贊成不要去幫忙,你就遠遠的打通119通報,
力所能及的敘述清楚就好,
這種事沒相關知識你也幫不來的。
應該是說現在的社會治安問題造成現在大家的沒有同情心
詐騙集團的猖獗抓到也不會有什麼罪不斷的欺騙大家的同情心
因為有太多的假車禍真詐財或者是公親變事主的事太多
所以導致現在很多人都不想去理太多事情
也都變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建議也別太熱心~~

我自己就曾發生二次~~

第一次是學生時期打工下班時

有個阿伯倒在路邊,孫子在旁邊哭著叫阿公

都沒人過去幫忙~~都只是在邊邊看著

我和同學就停在路邊一個在旁邊看著~~

我就跑去十幾公尺外打公用電話報警~

回來後~一個陌生人指著我們兩人說我們撞到老先生

我們一陣驚嚇的解釋著說沒有~~我們只是路過的人

還好有個小姐跑過來說~~他們路過來幫忙的

那個人才放過我們~~

我們不等救護車到~~就快閃離開~~

第二次~~我載小孩下課~~經過一所學校門口~~

發現發生事故~~有台機車撞倒一個小孩子

我就下來用手機打電話報警~~

也有其他人同時也報了警

就在此時有二個小孩子跟我們說那個是他們的同學

但同學家裡沒人在~~所以只好打電話去學校給主任來處理

救護車先到,正在處理傷者

主任來了以後~~口氣很差的一直問我~~你要把小孩送那個醫院

我說你要問救護人員啊~~

他又去問救護人員~~確定地方

我就說我要離開了~~

主任就回說你為什麼可以離開

我說我是路過幫忙的人啊~~~你當我是肇事者啊~~

主任才"啊~~拍謝!!拍謝!!"才露出笑容說"謝謝~~"

差點又被誤認~~

所以別太好心~~路過打個電話報個警就OK了~~

假如被頼到~~欲哭無淚哦~
人之常情...
因為鬼島有太多熱心助人被告的例子..
不閃遠一點等等被誣賴成肇事者..
官司吃不完兜著走..

切記熱心助人也要看情形!

s801131 wrote:
我會當場打電話求救....(恕刪)


等遇到了傷者家屬咬你追打你,說真的,你也不忍心告下去,也只能摸摸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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