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復興四路 軟科園區 小七前的警衛

GY!就是GY!
別拿"職責所在"當藉口!
卑微的職業就只剩下那釘點的權力.
這就是"人性的冷漠"!
若單就「法」的角度來看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三條中提到
本條例所用名詞解釋義如左: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二、...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劃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
  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

所以就定義上,騎樓屬於人行道和道路,如果以這樣的角度來看,若公家機關相關單位沒有畫停車格,你是不能停的,停了就屬於障礙物。

但就「情理」的角度來看,人車不分,避避雨,應該還好啦。但若人車分開,就不合適。


現場狀況和實際情形小弟都不知道,只能以個人觀念簡單來看。
TO 警衛:莫以善小而不為
TO 樓主:莫以惡小而為之

高屏鐵騎 wrote:
TO 警衛:莫以善小...(恕刪)


中墾
http://picasaweb.google.com/HsiuChe.Shih
好吧假設騎樓不能停腳踏車這件事,
是大樓管委會做成的決議,
並且交代警衛嚴格執行,
那天警衛因為下大雨捨不得樓主愛車被雨淋濕,
因此一時心軟, 讓樓主全家把愛車牽上去停放整齊,
好死不死管委會主委無意間經過看到,
他當下不動聲色走開, 外面雨停了樓主一家也開心的用完餐回到溫暖的家,
晚上主委召開會議, 請保全公司將這兩位警衛開除,
理由是怠忽職守,
請問那兩位警衛要找誰取暖?

樓主您嗎?

人家只是做他該做的職責而已, 當警衛一個月領多少? 有必要跟樓主耍威風??

o0冰箱0o wrote:
不能牽上去~!牽上去...(恕刪)

上次讓您千上去的那個警衛隔天可能被開除了

賴皮小豬 wrote:
上次讓您千上去的那個...(恕刪)

上禮拜六我還見到他坐在裡頭耶~
是在當義工嗎~?
聽了大家的看法,綜合2點

單車不能上騎樓是"法"

下雨讓人車躲雨遮避是"情"

那我個人當然要守"法" , 不管天氣如何單車上騎樓是錯的, 我會謹記

規定多了, 可保社會不脫序 (我贊同)

太嚴格, 人間失去溫暖 (我也贊同)

所以我家的騎樓還是歡迎避雨的騎士來,但要給人行走空間喔

(P.S 警衛喫人頭路,我能體會,我沒為難警衛喔,別建言擺錯了,當場他們的指示,我可是馬上去做,小弟在此發文,只是想聽聽大家 {單車VS騎樓} 看法罷了)

謝謝大家建言




hhcherng wrote:
情理法,凡事不應該只...(恕刪)
+1 應該多一點人情味.
台灣最引以為傲的不就是外國人所稱讚的"處處是人情味"嗎?

應該讓這麼讚的人文, 繼續延續下去.....不要讓這社會變得冷漠....

人情味的產生在於直接的反應. 顧慮太多的話, 真實的人情味就不存在了.

像這個事件, 躲個雨而已, 而且還有小孩.
我想, 這在最講究法治的西方國家. 也一定會極力的去協助這家人.....
您說是嗎?

至於說管委, 我反而相信他的人情味應該更濃. 他看到的話, 應該會更想去協助這一家人的.
警衛也許曾經允許單車騎士把車停在騎樓
但是被上頭的人電
相信他會這麼做,一定是上層交待
不然一般警衛不會這麼不通人情

曾經遇過警衛,用卑微的聲音,跟我說,請不要停這邊,不然我會被罵。
相信他會這麼做,一定有他的苦衷。

如果捨不得車子淋雨
把車子騎去offroad玩泥巴幾次就不會捨不得了。

現在出門騎車,完全不怕下雨
遇到下大雨,就當做洗車
前一陣子高雄下大雨,我還一個人騎車去柴山
管他雨大多大,反正手機用moto defy mb525
相機用panasonic dmc-ts3…
人也防水…

就這樣一路龜速騎回家
不過有小孩的話 還是要躲一下雨。

樓主別氣了。
下次出門看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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