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在放水 還是要下去玩

個人想法:
影片中許多人都是本人所認識的好朋友
主辦單位一定做了許多的考量以及規劃
甚至是反覆的確認是否安全
才會讓全體好朋友下水遼K
如您不是主辦單位...或不曾參與過類似活動的主辦
您又怎會知道...主辦考量的範圍或程度有多廣

再次假設..您是主辦單位
明知道會有危險
您會讓您的"'好朋友""下去參加~~生死一瞬間~~嗎??

又再次假設
明知騎車會有危險...那您還騎車= =
明知社會黑暗..那您還出門??
明知........(許多未知的危險)那您.......(還故意去做)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想法..無針對任何人
如有冒犯...還請多多包含...
(請勿砲我..我只是就個人想法陳述)
今天如果是頭目上來砲也就算了.
一堆砲兄請問是比頭目懂這個區域嗎?
想登喜馬拉雅山的人還不是要看雪巴的臉色?
最了解這個區域的人都放行了.
不信任他要信任誰?
山林溪谷如此危險馬路也如虎口.
那只騎河濱好了.
很抱歉.


最危險的是河濱.尤其是假日.
沒有任何冒犯的意思 我也騎登山車 我也很想潦溪
只是之前剛好看到這個 讓我退卻了
水利法
第 78 條
河川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填塞河川水路。
  二、毀損或變更河防建造物、設備或供防汛、搶險用之土石料及其他物料。
  三、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
  四、建造工廠或房屋。
  五、棄置廢土或其他足以妨礙水流之物。
  六、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 
  七、其他妨礙河川防護之行為。

~~~~~~~~~~~~~~~~~~~~~~~~~
第 93-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一、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七款所規定違反水庫主管或管理機關公告許可之遊憩
範圍、活動項目或行為者。
  二、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種植、採伐植物、飼養牲畜或養殖水
產物。
  三、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有其他妨礙灌溉設施安全之行為者。
  四、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有其他妨礙堤防排水或安全之行為者。
  五、違反第七十八條第六款規定,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 
 六、違反第七十八條之一第七款規定,未經許可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與河川管理
有關之使用行為者。


我糊塗了 請版友開釋
都說不能下水了

還硬要下

到時候出事情還要浪費社會資源


怪誰 ?
EOYOYO wrote:
都說不能下水了還硬要...(恕刪)


就是有這種人 才會一直有救援的新聞可以報
超級鐵屁屁吃漢團 小團員
有個萬一,請不要打119來救援...太浪費國家資源了
哇~~~~大樓都蓋到這了~~
哈哈哈

想不到武界的人氣指數這麼高~


我就是我916 wrote:
哇~~~~大樓都蓋到...(恕刪)


沒緣跟到真是太可惜了~~武界比超級八危險多了吧
看起來不錯玩阿~有機會玩一下應該是不錯的

雖然大大說出發前有詢問過當地頭目
也有做好安全措施

但是小弟認為
在山區的溪流~尤其天氣不穩定下
你實在很難預測河水暴漲~
畢竟命只有一條~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而且你們早上還有下雨
其實要玩也可以選改天~也比較安全~也玩的比較開心

可能上面有些大大炮火大了一點
但是很多也是為了安全的著想
好刺激喔~~~

看了我都想玩了

但是洩洪 跑下去玩 是滿危險的

還好沒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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