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7172 wrote:
路權是大家的,那你為...(恕刪)
我想...ohana的天空發文重點在於
一路上三三兩兩併排聊天

不過
關於路權是大家的
這句話我有點不太懂....
大家都知道
若再有劃線的道路上
快車道的路權屬於汽車+重車的
慢車道的路權屬於機車的
那
那種沒有分快慢車道的路權是屬於????
我想
大家的觀念大多是
那種沒有分快慢車道的路權
汽車開中間
而機慢車靠邊騎
可是
這車隊如果真的像開板大說的
三三兩兩並排
那的確
已經佔到汽車的路權
因該比照機慢車
騎在路的旁邊
而不並排.......
再來
討論你下面這段話
【不止單車,摩托車也一樣,常常因為路邊違停,迫得騎到中線,甚至快車道上
我都會減速再從內線超過,若機慢車道有空間,而騎士仍長時間騎在中線時,
我才會輕叭二聲示意,大多數的騎士也都會立刻回到機慢車道去,原因無他
機慢車道真的太難騎了(又違停又是坑洞),若沒有很多車且不影響交通,很多機車是會騎到
中間車道的。】
以下是我的判斷
我想如果是警察來
他也是會這樣跟你說
1.汔車違規停車在慢車道
2.機車違規行駛在快車道
就算
機車因為汽車的違規停駛
而無法正常騎在慢車道
那
以規矩的騎法
因該是繞過違規的汽車然後繼續在慢車道行駛
如果同時汽車在旁邊
那因該要等汽車通過,機慢車在繞過違規停駛的汽車
而不是
去行駛快車道.....
如果
機車因為慢車道被汽車違規停駛
然後行使在快車道
然後出車禍
警察一律判定是機車的錯
因為
快車道的路權是屬於汽車的不是機車的
機車行駛快車道
本來就要自己負責
這也是為什麼
行人一定要走斑馬線一樣的道理....
____________以上判斷純粹是個人的認知,若有警消大大或者更熟法規的,歡迎指教
我覺得
你激動了.....


我看
你回的發文
也沒有好到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