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喔
女生的那篇自白
是否完全屬實
也是有待查證
只是單方面陳述

未經證明
就任意公佈照片
合理合情嗎

因為擔心自己二度受傷
所以就公佈在批踢踢
讓網友鄉民們來討論
而不願意將情況給警察知道
然後任由別人評論

很怪~
BLOG文章看起來感覺就一整個怪

受害人寫的文章會是這樣嗎?!

很多沒有同情心的話不大想講,等等被罵

但事實上很詭異
吹著微微的風,想著微微的你

這篇在ptt高雄 wanted 及o2版各有女生出面指認
也已有警方受理

女生後來也有解釋整件事的原因
因為太多 所以也不在此贅述
詳情仍如第一篇提到的
ptt高雄板可以看清始料

.
.
.
.
......

『後來他送我回宿舍,我有買臭豆腐和麵線羹請他吃,因為我不想欠他。』
這句話從被害的一方説出及做出的舉動,心態可議?!
也很好奇在吃東西的這段時間,你們交談了什麼內容?

看到13樓,我笑了
我想:馬賽克成這樣,鬼才認的出來
驚見13樓說:是右邊那一個
哈哈哈哈哈~~~

抱歉,發生這種事是不應該笑的
我笑的是我越來越跟社會脫節了
tsung.rar wrote:
這篇在ptt高雄...(恕刪)


如果事實屬實
也已有警方受理
那就OK嚕^^

色狼當然要同聲譴責
又一個好丟臉+1

除了破壞單車運動外~還破壞了大多數正直男性車友的臉

在+1

拜託一下!真的不要搞到大家以後不敢再騎單車了!
很抱歉
小女子是01車友之一
證實此惡狼並非喜好運動之友
此次約騎湊巧一同出遊
原本是愉悅的長程挑戰
不料
已鎖右鍵之照片仍被取用
不解四處收集照片之用意為何
台灣仍是有警察有王法之國家
為什麼不願意報警
卻又為此四處張貼造成困擾

我們遠征100KM的喜悅照片
竟被竊取用來舉證惡狼之途徑
卻更也被相提並論
關單車什麼事
關運動什麼事

應該去報警將他繩之以法才是真正解決之道

很抱歉 版主
您的照片源至於本人親手拍攝且取擷於非合法破解取得
請您引用時請三思 謝謝您



心不難,事就不難。 JOYCE (兔小妹)
CluBmimi wrote:
很抱歉
小女子是01...(恕刪)


不好意思 我是本篇文章的原po
至於照片之流出處為何本人著實不知
而該網誌也非本人所有

我也急著要跟那網友提這件事 (照片出處)
但因ptt目前當機中 無法登入
所以遲遲未連絡上

原先是想用他的獨照
但因網友們提到他有在騎自行車
而01騎車人數眾多
想說放上他有騎車的照片
會更容易讓車友認出
但我是本著為善而發之動作
讓你感到不悅之處 本人在此道歉

至於報警部份
ptt高雄、wanted及alltogether 三個版
已將多位受害人之被侵害過程自白收錄
並交由法務警方處理了

再次跟拍照者道歉
讓你蒙受不冤之白 還請見諒。
本人將於此篇之時更改01原文照片並發文給您。


哈~~幫樓主推一把
這樣圖片就看不出出處了吧XD (歡迎轉貼!!)

壞人要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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