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lan524 wrote:今天在洲美橋下的單車引道移動一個小小的 Z型引道上 有 4-5台車 都是用牽的有3個人用騎的下引道(2男1女),一直叮叮叮 這一篇值得深思阿 這一篇值得深思阿搞不好哪天有人騎單車闖紅燈被嗆, 亮槍出來就不好了....
M9 刺刀是CRKT的產品嗎?支持樓主!對方仗著人多已經拉衣領準備動手了,亮刀剛好而已啦!小弟出門必帶手機+錢包+PSD TG18,陪女友則多帶支HS31。遇到這種父母沒教好的衣冠禽獸,委屈樓主動手了!
ZX-14 wrote:騎個車帶刀,也太誇張...(恕刪) 我也認同這位大大的說法,凡是不能用罵或打架來解決,這樣只會讓衝突更擴大~雖然說對方也有錯在先,但身上帶把刀子說是要防身總是怪怪的,那我也可以用防身的名義帶把槍嗎?況且說出"現在是要打還是要怎樣"等挑興字眼,而且你本身已經構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的條例了~其實台灣這社會就是這樣,明明有標示禁止但部份人還是不遵守,這就是台灣的民族性!這陋習已經改不了了~只能強迫自己無奈的習慣!
真是一堆文盲啊..樓主都被文盲拉衣領了..自衛有什麼不對..那二位衣冠楚楚的文盲,不照規矩來,就是對的嗎?原來這就是某些單車人的品格啊..分二件事來看..樓主帶刀..如是未開鋒,合格的,就沒有觸犯法律的可能.而那二位文盲老兄呢?已經侵犯了樓主的人權了..各位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