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c0605 wrote:
看來一切都是因人而起滴! 行人是人, 單車上的是人, 機車上的也是人, 汽車內的還是人.
所以再怎麼說也是要從人開始檢討....(恕刪)
沒辦法~~在台灣~~人最大~
人走路的時候~走路最大~
人騎車的時候~騎車最大~
人開車的時候~開車最大~
已禮走天下~~在台灣??難摟
ginahan wrote:
敦化南北路、仁愛路,...(恕刪)
台灣??難摟
豬小銘 wrote:
說出來
政府執行政策敷衍了事
硬著頭皮亂七八糟搞起來
行人+騎車=亂
我知道法規規定自行車要裝鈴鐺
也知道道德上不能亂按
可是,忍不住
很怕撞倒人
現在法院判決賠償很多錢
在這
先向被我"丁丁"的人
說一聲:"對不起"...(恕刪)
et7899 wrote:
機車騎士OS:好不容易有了機車專用道,現在連單車也要來搶道!在機車道被單車擋住~我寧可騎道快車道!
開車駕駛OS:好不容易開始取締機車行使快車道,現在單車來搶道~機車又來搶我的道~我寧可去走高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