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宅華 wrote:
差點撞到路人 *N次
差點撞到四五台 夜晚全家騎腳踏車 *N次
路邊停好車,一開門腳踏車撞到 *1次
我終於能擺脫 要差點撞腳踏車的命運了
今天看到新聞 心中大石終於要放下
話說...15歲以下戴安全帽,那15歲以上 為什麼不用戴呢
難道15歲以上 摔車 就不會有安全上疑慮嗎
我比較懷疑的是樓主開車的時候注意力都在哪?
居然可以N次差點撞到人或車!!
15歲以上或以下只是個分界,就像18歲才能考駕照~你怎麼不去懷疑為什麼5歲不能考駕照呢?
電視那個十多歲就會開怪手了為什麼不能考重機(機械)駕照?
所以並不是15歲以上摔車就會沒事所以不用強制,而是對安全的心態成熟度跟注意力都會比15歲以下還來的高!!
雖然我也認為15歲年齡層太低,最少也要17或18~
阿宅華 wrote:
我路邊停車 停好人已經下來一半了還被撞到,"而不是瞬間被撞到"... 並非我自己瞬間打開門
呵~呵~呵...
砲不砲沒關係啦!

下車開門一定要確認後方是安全的.
單車若速度很快...在你開門瞬間不是咻~一下就過去了,就是狠狠的撞上!
單車若速度不快...在你開門之前你一定有時間研判到達的時間與開門的時機,不是他讓你;就是你讓他.
人已經下來一半了還被撞到...這...
未確認後方狀況而瞬間打開門...風險非常非常的大!
被撞到都是瞬間發生的.你會開著車門露出半身等著"慢~慢~"被撞嗎?
設施裝備是死的,人是活的!
貼滿反光標誌的電線桿與大放光明的路燈不會主動來K你的!
立法是強制性的要求提供更安全的環境與設備,這沒有爭議.
任何措施與設備都只是輔助,人,才是主宰.
出門時記得那黑色的眼珠也要一併帶出來,而且要裝在正確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