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買東西遇到這種賣家,真的很無言.......


eric950709 wrote:

不要再用這七...(恕刪)



聽到你的故事,

我也很生氣~

尤其很多公務員,

自以為考試進去的,

自以為自己辛苦常常可以準時下班,

不到5點就準備下班走人~

...............

為何馬會怕三個丙影響選票呢?????

早知道我也考一下,
也許他就不是公務員了!
不過
如果我老闆也是這樣的話,
我一定早晚散人~




在拍賣來說,
下標就表示你"確定"要買了,

只要商品沒有瑕疵,
退貨由買家負擔運費是天經地義,
更何況退貨原因您事前也沒特別提問,

為了幾十塊錢去走"司法程序",
你也幫幫忙...
各位砲這麼兇...

說不定今晚就會出現一篇『上網取暖遇到一大堆這種車友,真的很無言.......』

rimax wrote:
感謝大家的批評指教,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恕刪)


這若能成為司法案件,可能是繼王部長後另一個國際笑話

*個人也可以是企業經營者
*業餘賣家可以是企業經營者
*沒有營利登記也可以是企業經營者
重點不在於賣家主觀的說了什麼或宣稱了什麼, 而是在賣方客觀的行為或銷售模式, 消保會對企業經營者的定義如下
本會意見認為:所謂「企業經營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下 稱本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係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言。易言之,凡以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管業之人,不論其為公司、團體或個人,亦不論其營業於行政上是否經合法登記或許可經營,只要是營業之人,均為企業經營者。

以上...我想很明白了...個人的網拍也是適用七天鑑賞期的...

另外...我想買家氣的應該是賣家已經同意他退貨了 而且也認為他們協議好了...但是賣家卻後悔並對她棄標投訴 是的 買家有錯是正確的 但是如果我是賣家 我會一開始就跟他說 可以取消 但是我會給你負評 很多賣家關於我的說明都有說 因為這個負評是給你以後思考清楚在下標 以免造成雙方麻煩 大家一窩蜂炮買家 難道買家口氣很差?或者故意棄標嗎?買家一直有聯絡賣家退貨事宜阿...如果買家惡質一點 他大可以收到貨之後再要求7天鑑賞期退貨吧 連個狗屁運費都不用付 60元買家也說願意負擔了阿...我想說的是買賣雙方錯的地方都不一樣吧..大家為何只一直砲買家呢??





eric950709 wrote:
不要再用這七日鑑賞在...(恕刪)

eric950709 wrote:




不要再用這七...(恕刪)
5863014 wrote:
.大家為何只一直砲買家呢??...(恕刪)


打個比方,
你是個麵店老闆,
某個客人來你的麵店後點了牛肉麵,
你煮好後客人問你是澳洲牛還是美國牛,
你說是美國牛,客人說,那我不吃了,我只吃澳洲牛,
掉頭就走,
你白白多煮了一碗牛肉麵造成了損失後

你還會對客人說,對不起是我的牛不好,謝謝你的光臨 ?????

大家做生意是做好玩嗎?也只是混口飯吃而以,
生意沒有做成就算了,還要白白被損失費用?



以我舉的個人案例
那個退貨的客人不是我第一個退貨的客人,
但是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本來買賣就是要大家高興,
有時客人買了不合用,我也都是主動通知客人,不然你退回給我好了
我有別的新的客人可以再賣,你只能放在你家的角落生灰塵。
但是那是要尊重賣方,
不是動不動就拿『七日鑑賞』這幾個字在那叫大聲的
那只是叫賣方一看到就反胃想吐

至於七日鑑賞,之前就有吵過了,
網拍這是很模糊的地帶,
我曾打給消基會問這問題,
消基會內的小姐自己也搞不清礎…
除非真的有修法
而且如網拍也玩七日鑑賞,
我想賣的人至少少了七成以上,
因為澳洲客人很多,
隨便幾個,就可以玩死一個賣家了。

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準備提請大法官釋憲, 一般百姓請勿再庸人自擾,自誤前途,毀於一旦.
在各級司法官員審議之後,交與公投.

((((((((((((((((((((((((((( 神經病 ))))))))))))))))))))))))))))

我也想知道 +1, 以免以後遇到............
2841u04 wrote:
我也想知道樓主的露天帳號...
感謝大家的猛力砲轟!!

更感謝"5863014"的理解,讓我好欣慰........

eric950709 wrote:
打個比方,你是個麵店...(恕刪)


eric950709兄例子舉的很好!
對照我目前實際遭遇的狀況,套用eric950709兄所舉的的例子:

我因為肚子餓,聞香走進了一家牛肉麵館,看到麵館裡的牛肉麵廣告寫的讓人不禁口水直流,所以忍不住坐下點了一碗。當老闆正在用心賣力煮麵的當下,我才突然想到:麵店裡沒寫也沒人說這兒賣的究竟是澳洲牛還是美國牛,而最近美國牛的問題吵的沸沸揚揚,讓我真的不敢放膽嘗試,所以還是吃澳洲牛比較安心!!
在我開口問了老闆之後,老闆也沒說清楚這裡到底用的是美國牛還是澳洲牛...
那怎麼辦?只好不吃了!

我:老闆!不好意思! 這麵我不吃了,請問要多少錢?
老闆:不吃了?美國牛跟澳洲牛哪裡不一樣?只是牠們開口講英文時的腔調不一樣罷了!
況且從來沒人在我麵館裡吃了牛肉麵出事的!!

我:不了老闆!謝謝了!不是澳洲牛我真的不敢吃!
老闆:好吧!
麵錢本來要跟你收60元,不過剛好下一桌客人也點了一份同樣的牛肉麵,這碗就給了他,你60元也免了!

我:謝謝老闆!(接著愉快的步出麵店,心想:這真是家好店!下回來吃點別的,交關一下吧!)

過了一段時間之後,當我某天在家看著夜間新聞時,突然被一群警察闖入,說要逮捕我。

我:逮捕我?請問罪名是什麼?
警察:某某麵店控告你點了麵又不付錢,吃霸王餐!
我:什麼?!
我連麵都還沒端上桌,況且當時是老闆跟我說我不用付錢!為什麼現在要反告我吃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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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的沒錯,區區千把塊的東西,大不了就買了?
幹嘛最後要走到所謂的法律程序?

我的解釋是:為了公道!

感謝大家浪費時間看我分享購物經驗,因為本案已經交由司法處理,所以在判決處分公布之前,小弟不再對此做任何回應,再次的感謝各位!網路果真是個充滿人情味的地方................
還在凹阿

真有你的

快把成案相關文件資料PO給大家瞧瞧咩

很有興趣知道哪個單位會承辦這種案件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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