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在終點等候,當聽到這消息的時候 全場震驚!
現在真的是希望 能夠有目擊證人或是有行車紀錄器的 可以紀錄到 該車輛與另外一部車輛有競速的部份可以佐證!
目前來看 警察應該是以該車輛 違規駕駛 未行駛該車道以及超速肇事 過失致死!
肇事者的態度以及隱瞞真正的原因,以及未給受害者家屬應有的道歉還有態度!
應該要讓事情能夠還原!!
真的希望有目擊證人或是有行車紀錄器有拍攝到 該車輛競速的部份!
能夠提供出來! 讓這違法飆車的事情能夠被司法審判,而不是 以簡單的過失致死 草草了事!!
並沒有要肇事者死~ 而是要讓事情的真相還原而且應該要讓肇事者有應有的判決!
不然 這樣的歪風會一直下去!
飆車 違法在公路競速 沒有辦法舉證僅判肇事僅有過失致死?? 這對受害者合理嗎??
對肇事者來說 根本不痛不癢~
要的 真的是事情的真相,讓世人能夠知道 真相!
而讓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
唉!~ 新聞報導都說是天色昏暗??還有該鄉長說 願意支付電費設置路燈!
但是 這是真的是事情真相嗎?? 天色昏暗?? 改善用設置路燈??
事故發時六點的竹坑 亮的跟什麼一樣!
該路段有路燈 也不會在那時候點燈啊!
應該是 警方要嚴格取締超速以及任意變換車道的違規事項!!
搞的 怎麼是 要路燈來保護人?? 而不是 取締會危害的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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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希望事情的真相 能夠被找出來,可以作證出公路競速 違規致死!
讓肇事者 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HI I am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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