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自行車瘋系列21天奪走2命!我有以下幾點疑問有沒有大大可以幫忙解答一下~

drugfire大大

你當然可以發表你的意見跟看法.......我前文也只是根據你對我的質疑回覆罷了

對家屬的幫忙跟責任歸屬檢討或者意外的發生原因檢討.......以及日後活動的改善沒什違背的

意外的發生當然是可以想辦法來降低的....這當然也是主辦單位必須努力的

與其發時間譴責媒體或是質疑他的車友偏頗......想辦法改善不是更好嗎
deven68200 wrote:
在沒有證據認為肇事者是蓄意殺人...


如果要學妳斷章取義...那妳是站在肇事者那邊囉!

肇事者已被飭回,


怎不見妳來主持正義?


還是...妳....


雲劍傲塵風 wrote:
樓上兩位大大息怒息怒...(恕刪)



.....
你真的有上過瘋系列的官網 上面不是清清楚楚寫了


2010年瘋系列注意事件
1,參加騎乘400K資格:建議參加過:200'300×2等
循序漸進總騎乘800公里以上(以當年度循序騎乘者為優先)
參加騎乘600K資格:建議參加過:
200'300'400×2等循序漸進總騎乘數1200公里以上
(以當年度循序騎乘者為優先)

2,車子前'後燈,安全帽前燈等處,嚴禁使用青蛙燈. PS:安全帽前燈是照明專用,燈光不明有危險的考量,尾燈是對後面來車警示用. 安全帽前燈大會會建議:登山用品社購買. 照明配備不足者,將會被停止出發或活動中將會被停止行進.

3,增列取締違規條款
1.於活動路線違規事實,口頭警告兩次取消資格(含違規補給)
2.車輛故障無法即時排除,使用他人車輛,取消資格.
大會有權抽檢車輛,諸多不便敬請見諒!


從台灣第一場600公里開始,只要違反法國B-R-M的精神,將會被處禁賽
瘋系列不是競賽,是挑戰自我極限運動 是自己獨立去完成的活動
,作弊行為對這個活動是違反B-R-M的精神,
協會對這個活動是希望長期推廣
對於無法獨立完成,借助外力而完成者,本會不歡迎
協助不應該協助者更是不歡迎
諸多不便敬請見諒!

瘋系列不是競賽,是挑戰自我極限運動 是自己獨立去完成的活動
你懂嗎?
人生如浮萍,飄飄又沈沈。 浮生等若夢,逍遙自在行。
sengsong大大

01是個公開討論平台......如果只是一些理性很多不理性的譴責肇事者

質疑法律跟執法者.......譴責媒體跟質疑車友的偏頗......而忽略主辦單位其實是應該有很多責任的

我也不認識這系列活動....更不敢要人家不去參加該活動

只是既然有意外主辦單位不就是應該檢討活動缺失........不管對傷亡者有個交代

更是以後該主辦活動時能降低活動的意外發生率嗎
雲劍傲塵風 wrote:
因為新聞稿不是我寫的是記者寫的,你們要有問題應該去找記者反應


所以就可以這樣沒經過求證也跟著一起亂說是吧!


肇事者已被飭回,


怎不見版主來主持正義?


還是...妳....


Kenny0223大大

在沒有證據證明肇事者是蓄意殺人.......飭回是很正常的也不代表他日後無罪

如果車禍肇事者因為很多網友車友說他是肇事者就要收押再來找證據

這樣的正義我沒辦法支持
deven68200 wrote:
這樣的正義我沒辦法支持


學妳的回文...所以妳寧願站在肇事者那邊說話囉!
deven68200 wrote:
Kenny0223大大

在沒有證據證明肇事者是蓄意殺人.......飭回是很正常的也不代表他日後無罪

如果車禍肇事者因為很多網友車友說他是肇事者就要收押再來找證據

這樣的正義我沒辦法支持)


正義?什麼是正義?

是肇事不用被關?還是撞死人後連靈堂也不去!

還是飆車撞死人不犯法?

這樣的話

我去他X的正義



人生如浮萍,飄飄又沈沈。 浮生等若夢,逍遙自在行。
小弟也參加過瘋系列,一開始也是醉心於"挑戰自己"這個目標。
但是也因為是參加活動,不免會一時興奮衝過頭而疏於安全。

三月份參加300K的時候,就因為太過於相信自己本身的能力。
而在山地門下坡一段因速度過快而閃避前方事故不及...摔車了。
表演了一下前空翻... 安全帽應聲碎裂...

幾個月來的休養及復健,身體總算是恢復的不錯。
對下坡路段還是有些陰影。
追根究底,是小弟本身對路況不熟,加上速度過快而釀成事故。
很幸運的活了下來,讓小弟更加體驗到人的脆弱以及安全的重要。

接連的意外事故,相信大家都不願看到。
我們該做的是提升對安全的觀念。
而不是一昧的謾罵...
就像繞圈賽這次發生事故的路段並非轉彎或是路面不佳。
卻仍有一堆人抨擊主辦單位路線規劃不好。

有人提出了對安全方面的建議,卻幾乎被無視。
不少人都把重點放在事故本身...好好的理性討論到後頭都變成了互相攻訐...

更令人心寒的... 是那些光憑別人的一面之詞就開始揮舞著名為"正義"的大刀砍來砍去...
媒體也是... 是爆料? 亦或是操弄...
誰會這麼知道事情的經過?我想應該是哪些看不下去的瘋友挺身而出吧?

你想模糊、轉移焦點?

一路由200K→300K→400K→600K挑戰的車友可以接受你這樣的抹黑?

[瘋系列]絕對不是"大拜拜",要由辦[瘋系列]獲得高利益絕不可能,
[瘋系列]每場都有限定名額,不是有多少人來報名就接受多少名額。

600K報名的限制更加嚴格,安全要求更是最高等級的安全配備要求,
這樣種種限制下,可以參與600K挑戰的人,絕非你所指"挺身而出"之人。

敢做"挺身而出"之人,卻不做正義與光明磊落之事,以逆名爆料;
爆料內容充滿了個人內心不滿與未經證實、抹黑內容,實在不知恥。

我等可臆測,報紙記者、新聞標題只是你的煙霧彈,挺身而出之人是你所虛構;
或是挺身而出之人其實就是你。

欲蓋彌彰;恐怕要更大張的紙(謊言);才夠吧!!
不然火就要燒透你目前的這張紙(謊言)了!!
蝦米/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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