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騎白天也要裝車燈嗎?我是贊成戴車帽,夜騎要裝車燈,其他好像都沒有必要性,會注意安全的人,在還沒規定前就已裝備齊全了,官員會不會管太多呢?如果一定要強制規定裝那些有的沒有的,那改天只要掉了個車鈴,掉了車燈,大家都去報案好了,那以後警察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或許這些官員都不騎自行車吧所以又在閉門造車既然政府也提供預算讓官員出國考察(他們也愛)建議這謝制訂法規的官員到鄰近國家如日本等自行車發展很成熟的區域觀摩我沒有看到日本有強制戴安全帽或安全裝備騎自行車重點是是否能讓大家都尊重用路人的路權以及環境軟硬體設施是否周全這有點像路不去鋪平一點然後規定大家要開四驅越野車一樣自行車是一種休閒運動把自行車當重型機車在管理實在有點誇張.............照這樣的邏輯下去在路上慢跑應該也要戴安全帽要裝反光板還有帶頭燈不然在台灣的馬路上危險程度是一樣的以後就會看到有人慢跑被開罰單..................><
莫非要跟重車一樣,一起去遊行一下....遞個訴願書之類的......它們去遊行或是抗爭之類的...就有快速道路可以上了說...或許我們去抗爭之後,我們也可以在快速道路旁邊隔個自行車道.....哈哈哈我是來亂的....
本來騎單車就要戴安全帽問題就出在這裡卡打車的安全帽有沒有一個合格的認證制度另外在南部騎卡打車的阿公阿婆叫他們戴安全帽可能有點問題其次夜間騎卡打車應該要裝前後車燈但是被撞的還是一樣多不會減少警政署的高官不知在想什麼有沒有認真去思考一下卡打車車禍問題癥結點在那是沒裝前後車燈或未戴安全帽或者是遇到沒長眼睛的人乃走路都會被被撞了何況還是騎卡打車再來卡打車本身都有車身號碼(在車身底部)卡打車製造這麼多年警政署都未重視這種卡打車車身號碼檔問題就因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的一句話擬修法令次者全省自行車道都未建構完成在慢車道未分為自行車道和機車道前要靠車道邊1公尺騎乘那摔車會更多因為慢車道靠邊1公尺小石子很多各縣市政府都未重視這小問題萬一因壓到小石子摔倒致被車輾死到底這是誰的責任唉寫到這裡有點不想再批評了
>照這樣的邏輯下去>在路上慢跑>應該也要戴安全帽>要裝反光板還有帶頭燈>不然在台灣的馬路上危險程度是一樣的>以後就會看到有人慢跑被開罰單..................><上面這段比喻很妙,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