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llings wrote:台中彰化快互通吧!台中只有三站,是在搞笑喔同時希望台中境內的站快點增加...(恕刪) 台中有三站?為什麼要只蓋三站?以前好像有新聞說, 最早在信義區有10站Ubike的時候, 因為太少人用, 賠了很多錢.只做三站不是更慘嗎?
補充一下人車共道的標誌人車共道是各縣市訂立的特殊交通規則在有此交通標誌的情況下,就是這個規則優先不只是人行道與自行車共用,自行車道也跟行人共用共通點只有一個,都是禮讓行人優先所以看到自行車騎人行道,若有此標誌的話,該自行車是沒違規的
RICE 1502 wrote:你才要搞清楚...於...(恕刪) 您也是01老會員了,也常看您發文但真的誤解別人就惦惦不要回文就好、不需要否定別人的發文...何必強詞奪理呢? 還貼一堆圖來誤導...樓上也有人貼過人行道可以騎車的圖了,我就不貼了首先您應該去了解一下、自行車到底可不可以騎人行道?您貼出了法規是不行我跟您說人行道可以、是因為台北市目前只要是有人行道與騎樓有明顯分別的(下方有注釋)就會劃成"人車共道"交通局就發佈過、有關於人車共道時、人行道可以人車共行、但行人優先的文稿騎樓則是完全禁止單車騎乘甚至連停車都不行當初交通局就是想要人車分流至少留下騎樓給行人,不至於完全剝奪行人的絕對路權(所以路平也包含了騎樓整平)開版的題目提到"台北市"目前的現況本人也針對台北市目前的情況回答當然本人回答也籠統了些,但討論事情沒有絕對不需要一味否定別人來成就自己"目前台北市的規定是:只要人行道與騎樓有明顯分隔、且人行道寬幅在三公尺以上"就會劃設為"人車共道"的單車專用道至於"單車專用道"有二種,一種就是限單車專用、一種就是人車共用您不需要只看到有單車專用道然後就拿法規告訴我單車不能走.....我也不是執意非要在人行道騎車不可之所以會去注意人行道騎車這件事還真是因為我從公司一樓大門走出去,然後遇上一個沒長眼的歐巴桑撞上來當然受了點驚嚇、但沒傷,很不爽、就大聲咆嘯了對方對方就打電話叫他家人來、然後就說人行道可以騎單車是我自己不懂叫了警察來說明,我也才開始了解人車共道、單車專用、人行道、騎樓、人車分流、罰則...等規定會回覆那麼長,並不是要跟您輸贏而是您叫我不要誤導別人但您卻不是完全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想、01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網站很多人會來找解答,看到這篇文章若大家沒有把規定搞清楚然後就回答才是會誤導別人吧? 您同意嗎?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以前都是騎柏油路騎...(恕刪) 補充一下,晚上要出遠門了,就不再回應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