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確定沒事,對方主動提出以下賠償條件,還是和解吧!
1.所有附單據的實際醫療支出
2.同款全新單車一部
3.壓驚紅包(萬元以上)
4.手錶部份盡量談談看,不過能拿到行情售價的三成賠償,就已經很難得了!
相信絕大多數的前輩們一定非常不以為然,強烈主張一定要循司法途徑討回應有的公道(包括精神損失,而且開的絕對是天價!)
喔!
要別人去打官司是不是?
那你們真的打過這類的官司嗎?
沒有,對不對?!
偶舉個朋友的實際例子,給大家參考一下:
有一天,偶朋友騎著心愛的重型機車,馳騁一條車流量並不大兩線道路上!
結果呀,對向車道有部準備左轉進入加油站的轎車,因為一時貪圖方便完全駛入對向車道,就這樣迎面撞上了這個倒楣的傢伙!
重型機車(CB400):
幾乎全毀,光修理費車行就估到19萬多,已經超出二手車的實際交易行情!
勞力士錶:
整只錶幾乎都撞散開了!
如果送回田螺瑞士原廠鑑定,絕對會想盡辦法撇清關係、硬說成是仿冒品,所以才會損壞到這種程度!
超高檔連身防摔衣+賽車級彩繪安全帽:
可以直接拿去垃圾堆給扔了!
體傷部份::
嚴重骨折+肌肉肕帶斷裂,多處皮下組織血腫,所幸沒有傷到其他重要器官! 經送醫手術後已出院將近一年,目前還持續進行復健治療中!
對方賠償誠意:
就是因為沒被撞到全身癱瘓或植物人、更沒被撞成古人,所以到目前為止只收到了一盒水果,還香蕉+芭樂耶!
賠償官司進度:
呵~呵~呵~
還需要提嗎?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