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車陷阱-------「機械清掃孔」溝槽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為什麼不先想想自己...(恕刪)


我也騎車,我蠻同意你的看法,

幾年下來,我想絕大多數的騎士能騎的開開心心的,

絕對不是因為國家給咱們多麼優秀的騎乘環境,

除了單車道之外,還不就是跟機車汽車公車貨車走相同的路,

我認為,很大程度仍是靠車友間彼此的互相提醒與自己的高度小心專注

當然,國家如果能逐步做到用路環境對單車的高度友達,這也是好事,

但至少當下,安全還是掌握在自己手上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為什麼不先想想自己...(恕刪)

看到你的回覆我更反胃
維護道路品質是政府的責任
這個不歸咎政府維護不力及設計不良卻怪到騎那麼細的胎
那不大家都裝卡車胎不就更好再怎麼大的坑跟洞都不會摔
還扯到重機真是夠了!!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為什麼不先想想自己...(恕刪)


道路本來就是應該要給有合法使用權用的

如果說有合法使用權 但是又不能安心使用 這又算什麼

至於你說的自撞樹的問題...

忽然想到這個案例 雖然不是撞樹 但似乎是同樣的意思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18/1014521/

總之 在交通部各級長官還在漠視馬路亂像的時候

大家出門最好還是小心點
今天早上新聞有報,工程單位已經補起來了.
看來申請國賠有望,只是新聞說車主腦震盪醫院觀察中...

yuen9999 wrote:
今天早上新聞有報,...(恕刪)

承認錯誤,並去補強,也不代表國賠會過
我的例子就是這樣,也是直接拒賠,文未寫:歡迎訟訴!!



之前有新聞報導
陽明山下滑 因為水溝蓋 人噴出去 造成頸椎受傷的
國賠不知道有沒有後續?



人活在台灣阿
沒後檯 OR 後檯不夠硬的
就只能自己多注意 並虔誠祈禱
保佑 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一步接著一步!
這個意外事件 申請國家賠償是一定會成立的
但是要注意時效
第一是否有即時報案
第二 要有現場完整的照片與紀錄
第三 要有身體受傷 財物損失証明
第四 找對負責的單位
要國家賠償你損失 處分公務人員 當然也要有憑有據
不是隨便寫封信 或是跑去某單位說我有損失 他就認賠
尤其是離開現場沒留紀錄的 更是沒法申請
公共設施不當 維護不良 或公務人員怠忽 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即構成國賠
現在媒體這麼優秀 投訴管道那麽多 那個人還敢吃案 事實證明 白目的都死的滿難看的
現在路面坑洞 幾乎是馬上就補 在收到通報後一定時間內要完成修補
否則造成損失就有人要吃官司 現在如果你是公務人員 你會漠視嗎
winstonchu wrote:
這個意外事件 申請..
這個意外事件 申請國家賠償是一定會成立的
但是要注意時效
第一是否有即時報案
第二 要有現場完整的照片與紀錄
第三 要有身體受傷 財物損失証明
第四 找對負責的單位
要國家賠償你損失 處分公務人員 當然也要有憑有據
不是隨便寫封信 或是跑去某單位說我有損失 他就認賠
尤其是離開現場沒留紀錄的 更是沒法申請
公共設施不當 維護不良 或公務人員怠忽 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即構成國賠
現在媒體這麼優秀 投訴管道那麽多 那個人還敢吃案 事實證明 白目的都死的滿難看的
現在路面坑洞 幾乎是馬上就補 在收到通報後一定時間內要完成修補
否則造成損失就有人要吃官司 現在如果你是公務人員 你會漠視嗎

.(恕刪)

一:有,交警處理,有案號,和樓主PO的照片一樣自摔,當時交警就是問有無要申請國賠
所以甲方是伸縮縫,乙方是我。
二:有,當時的交警很有經驗,還拿尺,或常見比例物,證實伸縮縫已有五公分以上的高低落差
三:明確的坐上救護車,去急診,是乙方哦 不是甲方。車輛也由交警明確拍照,人車物全部記錄
四:找了一星期,確定是新北的工務局。

最後回公文就是:歡迎訴訟,賠不賠,請由法院認定。
小小該死老百姓的我,當然沒告呀,上法院,先付訟訴費,再來律師費,
開庭,我請假,損失工錢,被告還可爽爽請公假,來坐坐還有錢領……


你可看我的文章,上面有照片明確看出伸縮縫高低落差大,而同樣情況的地段,有上防滑處理
我出事的地點無處理。我申請國賠,第二天立即發文,十天內就該路段完成防滑處理,
也在前方五十公尺處,立交通號誌告示牌,明確提醒 前方路滑,請小心 。
但我呢??還是……要賠錢就法院見

rstmeqft wrote:
一:有,交警處理,...和樓主一樣,自摔(恕刪)


呸..呸..呸..我沒自摔好不好,本篇之自摔的是我認識的車友...

omp4219 wrote:
呸..呸..呸.....(恕刪)

改了,改了,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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