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沒水準吐痰的單車人!

小弟認為,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 所以如果是跟單車有關的政治議題, 例如 '如何提倡單車活動?'或'哪裡比較適合建置單車道?', 我想大家都會樂於參與並表達意見吧! 不過如果爭論的是'台灣人 vs. 中國人 vs. 美國人' 等等跟單車無關的問題, 那應該是跑錯版了吧. 例如 Anthem2008 網友在回文中提到的'您還真會替祖國說話呢..'等論點, 小弟個人認為這種評論應該到政治版去發表比較適合.

另外樓主提到, '騎車吐痰=沒水準的單車人', 這點小弟深表同意, 不過如果是 '騎車吐痰=沒水準的單車人=中國人', 那似乎就過於偏頗, 而且離題太遠. 小弟住新竹市, 偶爾會看到開車的人從車內扔出衛生紙, 煙蒂或吐檳榔汁, 所以可以輕易證明後者等式有問題. 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
frankhc wrote:
小弟認為, 政治是'...(恕刪)


我也在納悶 為人我在路上看到人家亂丟垃圾 吐痰 等 我都不能去跟對方相勸一下 請他不要這樣子 ! 是怕被打 是怕惹事 .......

其實在這版上面很多問題一再地出現 不外乎就是出在公德心上面 而當我看不過去的時候 我要怎樣作才能讓對方知道他這樣子不對 也就是說公權力要怎樣能適時的出面予以制止 處罰 !!

說真的我也不想台灣跟中國一樣的隨地吐痰 但是要如何予以立刻的處罰 以達嚇阻效果 唯一方式就可能是人人挺身而出吧 !!

不過可能嗎 !?


另外我要告訴這位一點也不小的小弟先生 版上的任何事情探討到最後就脫離不出政治的範圍 ! 有時後說開了 就沒事了 刻意閃避 那就永遠無法解決問題的 !!

ANDREW6222 wrote:
單車我只買得起DAHON MIC level,的車, 兒子的玩具也全是MIC,以我口袋的深度,食衣住行大多逃不過MIC.連投資基金也只有BRIC相關的還有賺錢,更慘的不久之後連薪水都只有RMB,"尊嚴"對我來說,只能先放口袋吧 恕刪)


那就祝福你的消費跟投資都平安+愉快吧 !!

尊嚴!? 還是加減要顧一下啦 !!


PS : 把BRIC的過熱經濟當真的話 , 老兄 您的投資可能真的會讓你連買Dahon MIC level都有問題喔 !!
希望你是說說的 沒有真的投資那些假金磚 !!


事實上,大陸人就是很沒水準,縱使是身家上億的富豪也是一樣,台灣人在國外常常遭受強橫大陸人的無理欺壓,如同今日的水果日頭條報導,包括我出國也受了幾次大陸仔的無理對待(包括高知識,滿嘴英文的大陸人)
台灣人再不自立自強,團結合群,永遠是一盤散砂,不像韓國人般,無論去到那裡,永遠以國家為榮.........
kilo0919 wrote:
只要是有到國小中文程...(恕刪)


你怎麼還在這裡阿..難道你真是那位吐痰人...那就容你好好解釋一番巴!
小寶獅 wrote:
今天在士林區堤防邊要...(恕刪)


基本上...您不能否認一件事...是一個騎著單車相當沒水準的台灣人朝您的前檔吐了一口痰,而不是大陸人...

您要"登"的也是個相當沒水準的台灣人,而不是個相當有水準的台灣人,相當有水準的車友是不會對人吐痰的...

您自己意識形態作祟,還牽扯大陸同胞...大陸同胞何辜,還得替相當沒水準的台灣人頂罪??

什麼叫聯想??您可以聯想相當沒水準的台灣人是大陸人,是不是別人也可以聯想您在開車時是做了什麼?

才會有"相當沒水準"的台灣人吐你痰??還是可以聯想您長得太"顧人怨",所以別人才對你吐痰??

這麼主觀的意識形態...您所陳述的事情經過,說不定與事實有很大的出入喔!
唐伯虎還在流鼻血......

很多老一輩的很多人都這付德性

結論:尊重別人 尊重自己







kilo0919 wrote:
你這位用心險惡的的"...(恕刪)


拾人牙慧,全無創見;

不喜歡就別進來噴口水呀,謾罵無法說服別人的。

還不承認自己就是想封殺立場不同者的言論自由嗎?

其實板主如果當時有帶著DV之類的器材那就錄影存證響應全民狗仔的檢舉活動呀
再者...小弟覺得有些情緒性的用詞各位大可不必抓話柄吧
既然有那麼多體力跟精神在這口水戰那應該是車騎的不夠累....再多騎幾圈吧
阿彌陀佛

美國不簽京都協議書是保護自己 還是 害自己 這很難定論。

一個所謂民主自由的國家,就是一個可以容納異己、不同政見、不同想法的人的一個國家。台灣可以有民主進步黨、可以有國民黨、可以有社會主義黨、甚至可以有共產黨。

不過,人難免有偏見、有立場。這就是目前台灣的矛盾。使用 Mobile01 的大部分都是生活在台灣的年輕人,你要讓這個地方繼續沉淪、還是領先群倫?就看大家的力量了。


補充一下:

一個國家裡面所帶的所謂自由,並非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個強調民主自由國家賦予人民的一種權利,這個權利後面有一種東西要義務。

例如,很多人不了解,使用道路其實在法律的精神下,並非與生俱來的自由,而也是一種權利。這種權利的後面,每個道路的使用者是有確保交通運作正常、其他人生命的安全的責任。如果任何一個你,酒後駕車,禍及無辜,開車這個權利是可以被剝奪的。你們也很清楚,你無法說『我有使用道路的自由』來說服『台灣』這個群體,讓你繼續開車。

同樣,言論的自由也是一樣。自由並非可以無限上綱的。在使用『言論自由』這條道路的時候,如果言論本身存在明顯攻擊、不尊重其他族群、其他不同政見的人,影響『民主自由』的體現。這些人跟酒駕是沒有分別,自由的權利是可以被剝奪的。

當然,由於『言論』本身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大部分時間是靠人民的素質去維持這樣的一個尺度。例如強調大陸『同胞』的人沒有兼顧否認大陸是『同胞』的人的感受,同樣有激化討論的種子存在。如果大家不各退一步,真正顧及台灣整體的利益,我想台灣的前途堪慮。我想不論哪一個你都不想。

玩具。生活。 http://gadgets-n-lif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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