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isNN wrote:
公路車車隊有8成都是這樣~
跟他們打招呼還不削回你勒~
每個人都跟賽車手一樣!
就差背上沒號碼了...(恕刪)
有同感...感覺比較不友善,
主動向他們打招呼,
反應大多冷淡.......
我是大壞人 wrote:
看來小弟我眼殘,我看...(恕刪)
hchou35 wrote:
不想一昧的濫罵........
2.在單車道上,因為道路狹窄加上雙向,所以強烈不建議併排,但是好像也無法可罰。在一般道路上,小弟試想真不知該如何指正單車並排的行為,因為連機車在慢車道上只要塞的下,三排四排也是常見的行為,尤其在上下班時段,一個路口一字排開,各位鄉民也不會去指正,如今單車比機車體積更小,亦同屬"機慢車"的用路權,為何不能並排。如果是因為速度比機車慢,影響到機車行進,應該是機車超車啊,而不是強迫單車要一台接一台的排好,依序前進才行。(恕刪)
stevelee1203 wrote:
照您的說法只要5不要騎在4的正右方.6不要騎在5的正右方.
只要騎在右(左)前或右(左)後就不算併排?
左前跟左後只差在前後. 他跟在正左方所佔據的道路面積不是一樣?
所以以後大家可以這樣騎都不算併排. 大家都可以把2線道都佔滿也無所謂?
這樣就叫扣帽子?
stevelee1203 wrote:
我可以接受車隊騎車不要騎在正後方. 可以稍微偏一點.免得前面煞車反應不及.
但應該是一個左後一個右後一個再左後這樣. 以此類推. 這樣頂多者要半個車道就夠車隊使用了吧?
用的著交錯成這樣嗎?懶的說了. 我也不是騎公路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