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無政府的大自然法則如何??一句話"騎上自行車,你就可以做任何事都不用罰,包含開槍殺人"。基於適者生存這論點,最有能力適應環境的活下來,有多少能力就可以享受多少資源。當你騎上鐵馬,你就是絕對的路權,騎起來只有爽啦!當你殺光全台灣人,全台灣的資產都是你的歐!就某個角度來說,這可是最公平的做法了。為什麼要去遵守那些立法豬公幫你亂訂出來的規則呢?他們是誰阿?憑甚麼制定法律限制你?當你想用法律的手段爭取自己的利益時,想想上面那句話吧!不用找我筆戰了,我沒有甚麼確切的答案。我只是丟出一個我搞不懂的想法,有興趣花腦袋去思考這個問題的。真想聽聽你們的看法,應該會有些我想都沒想過的看法。那些法律是保護弱者的擁護者,你真的相信這句話嗎?那些自以為人類是非凡且理性,有別於其他動物。人是上帝之子的宗教家。絕不接受[適者生存]這條規則的道德潔癖者,你的行為有做到你自己的道德標準嗎?沒有的話,何不考慮接受大自然的法則?離題又無聊,我自己也承認,我真是太閒了,才會回這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