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sader wrote:你會將你的老婆借人騎...(恕刪) 搞不懂一定要拿女人或老婆跟車比嗎?一台自行車有沒有貴重到那種地步?車是物 人是有感情有思想的生命體,請尊重一下女性 勿將女性物化...
不借+1剛買鳥的時後,第一次跟團,那團的人輪流借,且一騎出去就是猛抽車,且騎到不見人影久久才回來,好歹這是別人的新車,車主都捨不得這樣騎,你這樣站起來狂抽,沒禮貌,更離譜的是騎回來後,還把車交給他朋友說:不錯你騎騎看,又是看他不見人影,總共三個輪流強X我的車.......大哥!!!車主是我不是你耶!!!!好歹也尊重一下車主吧超傻眼,還要約騎,嚇都嚇死了,當時還好沒摔車,不然就賠.....怎麼賠,現在有錢也不見得買的到,現在要借車,除了騎車技術不錯的"漂亮女生"不然一律不方便
Jalabert wrote:搞不懂一定要拿女人或...(恕刪) 會用那樣比喻~是愛車的人把對車的感情升華~而不是將伴侶降等~什麼物化不物化~這麼過敏幹什麼??照你這樣講~那些把寵物提升當作家人看待的那些飼主也通通都不對嘍~因為他們通通把家人畜牲化了~女性要得到尊重~不是在這種地方耍耍嘴皮子就辦得到的~不過其實現在社會女生的權力已經遠高過男生了~
我的小黃瓜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最好例子,之前是抱著[人性本善]的心情,想說如果可以借用我的車,因此而多幾位車友,那也不錯。事實上呢?我奉勸各位,別傻了之前被同事騎出去後......後輪變形,這就算了,連大盤BB那個地方都會[唉唉叫]結果問起來......竟然大家都死不承認,還有人推來推去的,說應該是某甲,某甲又說應該是某乙.....後來我懶的問了直接送修,修回來之後有人[假好心]的問我修好要多少錢?我回說要1000多元,結果竟然回我,單車果然玩不起,修這樣也要1000多元(最扯的是,這位同事以後還是繼續跟我提到要向我借車唷),你看我氣不氣......還有,順帶一提:前面有某位[女權運動]發言人說不要把女性同胞[擬物化],你錯囉,我們是把單車[擬人化]唷我覺得,單車對我來說比起所謂的[女朋友]或是[女王]好多了,靜靜的守在家中最[低調的角落],你忙到沒時間陪的時候,[她]不會打電話跟你吵,不會跟你[一哭二鬧三上吊]。。不會要你記得[結婚周年紀念],或是[認識第N天紀念日]...不會跟你吵著要名牌 LX名牌包(用那些錢又可以買一部了)以上是我的小小心得,不要圍攻我唷
chezmoi wrote:請問大家,在三種情形...路人包括來拉立委票的林姓奕不容辭樺眾取寵女政客(誰叫妳沒經過我允許就亂拿我的寶貝,沒禮貌!票才不投給妳呢!)。(恕刪) 樓主回文風格令人膽寒, 有需要詛咒人家嗎?還把影射議員並把名字po在板上, 小心涉及公然侮辱我已經照相存證, 伺機通知該議員助理
jrfrog wrote:照你這樣講~那些把寵物提升當作家人看待的那些飼主也通通都不對嘍~因為他們通通把家人畜牲化了~ 單車是機械,寵物和人一樣有血有淚有感情,和人一樣都是命一條!愛車不是件壞事,如果把人的無價拿來和機械的有價比較本來就不是一件很適當的事!重點是:別人騎你車等於騎你老婆那種言論.....(這不是貶低女性 物化女性嗎?)rumsfeld wrote:我覺得,單車對我來說比起所謂的[女朋友]或是[女王]好多了,靜靜的守在家中最[低調的角落] 也就是說你的女友只需要守在家裡就可以了,不能有思想 不能有需求
Jalabert wrote:單車是機械,寵物和人...(恕刪) 請問你是活在火星還是水星??在地球~不管那一個國家~人的生命從古至今都可以用金錢價格來衡量~在台灣撞死一個人就是只值200萬~人類並沒什麼特別了不起的地方~喉嚨割下去一樣會流血會痛~然後死掉~如果你執意要認為人命無價~請將你終身的積蓄去救救那些龍山寺捷運站的流浪漢~去救救那些跟你毫無相關毫無感情的人~你肯嗎???當然不肯~因為他們跟你沒感情~真正不能衡量的只有感情~對人的感情~對車的感情~對寵物的感情~你不應該用有無生命來判斷這件事~對某件人事物的感情跟其有無生命完全無關~而是當事人對該物件用情多深~以及付出多少心血來判斷其無價的地位~如果他畢生只深愛車子也沒有什麼不對~進而說出車就像老婆不能借人騎~這只是想表達車跟老婆一樣都不可以被外人侵犯~將車及老婆都擺在極高的地位~你又何必那麼急著想要替女權平反??以那句話來講~我反而是認為這個人愛車如命~也愛妻如命~我現實中就是你所厭惡的那種大男人~但很不巧~我女朋友就是相當願意默默在我身後的那種小女人~女權運動這種事~要麻你真的上街頭幹些有意義的事~不然就別在網路上因為某一句話就來耍耍小嘴皮子~我可以告訴你~很多女生已經很滿意現在的社會地位~你去鑽那種牛角尖~連女生都不見得會支持你~你再仔細想想~現在這社會~到底是男人在物化女人~還是女人在物化自己???總不能那些女生整天在露胸露腰露臀來賺錢~還要叫男人不能物化這種女生吧~
jrfrog wrote:請問你是活在火星還是...(恕刪) 小弟活在地球,火星及水星沒有電腦,就算那兩個星球有生物也不是用繁體中文!你單車如果值一萬,只能投保不到一萬的賠贘額,你個人想要保險,則金額是無上限的!這道理就是證明人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不過是針對騎我車等於騎我老婆這類言論說出我的看法而已,不知你在衝動啥?還是閣下覺得撞死人只要賠錢就好,不需要有任何道義責任?那刑法就不用保障人的生命法益啦!殺仇人我賠個兩百萬就好了嘛!也不用判刑了!是嗎?如果路上都是這種觀念的駕駛,我想你也不敢走在路上吧?
Jalabert wrote:小弟活在地球,火星及...(恕刪) 投保可以無上限(反正爽的是保險公司)~但真的發生事情最後的出險金額還是有上限~不就證實人命有價???社會上的道義責任~還不就是賠錢了事而已~難不成要一命抵一命???嗯....扯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