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排騎車不過份...真正過分的是...

偶粗道了
b兄就是照片中的身影吧?
(恍然大悟貌)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B大說的真是好呀

"沒有最低限速 所以可以慢慢騎"

你開車騎機車然後在馬路上 也慢慢騎 速度來個10~20好了
看後面會不會有人開口譙你...

"超車請憑個人本事"

若你開車或騎機車時 前面如果有砂石車或是大卡車
當他們慢慢開賭到你路的同時 你敢和他們這樣說 然後超他們車嗎
展現你的個人本事 讓大家看看


每個人都有使用路的權利 小小一條路 並排就算了
還單腳騎車

目前看對自己和他人是沒危險 若摔倒 導致自己和其他車友的受傷
那是不是危險駕駛勒



今天要是一位父親牽著一位騎三輪車的幼兒在上面慢慢騎,你們也會按鈴鐺,然後拍下來上網幹譙嗎??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幹譙和拍照啦

但我記得有人有發一篇這樣的文章
自行車道上的小BABY....
http://www.wretch.cc/blog/kaiba
orerer wrote:
偶粗道了b兄就是照片...(恕刪)


不可能吧~看b兄的頭像就知道~
玩歐福洛那麼專業的人~
絕對不可能在路上單腳騎車手又拉隔壁車~~
而且像b兄那麼專業的人~
一定不屑去河濱自行車到騎車兜風~~
像我們只會在河濱嫌人家慢的~
超車技術不好的~
比不上b兄的歐福洛~
johnson27 wrote:
還有~b兄~請看清楚我的文章~~

但是你兩隻腳都好好的...一定要用這樣去擋路嗎....

後面都已經一直在噹噹噹了~這位老兄還越騎越高興~

騎到連對向車道的車友都繞路~

這才是重點~



沒錯呀!!

誰說兩腳好好的就非照正常的騎乘方式騎?

這就像有人說你屁股好好的為什麼不坐在座墊上好好騎,非要站起來抽車??
不是同樣的道理嗎?

你的首文也只寫道不爽他用"單腳"慢慢騎,可也完全沒提到他的手拉著另一輛車呢?
或要不是板上的人有說出來,你說不定還沒發現.........起碼你文章裡都沒提到,甚至你人在現場可能也沒注意到!!

更晃論當時你是覺得他是危險騎乘,你只是單純的不爽他慢慢騎而已(你的首文也是如此的表示!)

就如我上面說的:
今天要是一位父親牽著一位騎三輪車的幼兒在上面慢慢騎,你們也會猛按鈴鐺,然後拍下來上網幹譙嗎??

你們能容忍大人牽著幼兒併排慢慢的騎,卻不能容忍大人併排慢慢騎?
這不是很奇怪嗎?

「沒有瘋狂就沒有精彩」「最棒的總在安全區之外」
johnson27 wrote:
還有~b兄~請看清楚我的文章~~

但是你兩隻腳都好好的...一定要用這樣去擋路嗎....

後面都已經一直在噹噹噹了~這位老兄還越騎越高興~

騎到連對向車道的車友都繞路~

這才是重點~困窘.


支持 b兄 +1

個人覺得公園性質的車道通常會有一些光怪陸離的情況,大多都是小朋友愛玩,直接po圖讓大家公幹,實在頭有一點大,
公園是慢活的地方,是做運動(非激烈運動)的地方,不是動不動就瞧不順眼的地方,甚至也不是一直按鈴聲的地方,除非你是小朋友,來個千里催魂奪命鈴聲來要求前方慢車讓路...

無聊看一些回文,
有人道: 不小心給撞上去....
又有人道: 好運的話三個人一起....

嚴格來說,這是謀殺,因為看不順眼小朋友在能容許(忍)的地方玩 , 殺之而後快嗎?

Bruce815 wrote:
沒錯呀!!誰說兩腳好...(恕刪)


可是對向來車很無辜吧......
我每次遇到佔很大路面的對向並排,在相會車時,
我內心都會斗一下! 不是不爽!
而是怕被A到......

並不是想和您筆戰!
但是您的見解真的十分特殊!!
金牌屁蔥
Bruce815 wrote:
沒錯呀!!誰說兩腳好...(恕刪)


沒看到他單手~我就不會po文了~~
原來要把文通通寫清楚~這點小弟知道了~
原來不能請大家看圖就好了~小弟也知道~
下次會改進啊~

其實我不反對b兄的論點~
這社會是民主的~
本來就可以有不同的論點~

但是令小弟非常反感的是b兄一回文~
就是指責全部回文的朋友~
通通都是大頭症車友....
b兄的一句話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kai11 wrote:
B大說的真是好呀

"沒有最低限速 所以可以慢慢騎"

你開車騎機車然後在馬路上 也慢慢騎 速度來個10~20好了
看後面會不會有人開口譙你...

"超車請憑個人本事"

若你開車或騎機車時 前面如果有砂石車或是大卡車
當他們慢慢開賭到你路的同時 你敢和他們這樣說 然後超他們車嗎
展現你的個人本事 讓大家看看

每個人都有使用路的權利 小小一條路 並排就算了
還單腳騎車

目前看對自己和他人是沒危險 若摔倒 導致自己和其他車友的受傷
那是不是危險駕駛勒

今天要是一位父親牽著一位騎三輪車的幼兒在上面慢慢騎,你們也會按鈴鐺,然後拍下來上網幹譙嗎??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幹譙和拍照啦

但我記得有人有發一篇這樣的文章
自行車道上的小BABY....


沒錯!!
這就是台灣路權觀念的不足!!

在沒限速的道路上,任何人都有權慢慢騎!!
難道你跟在後面慢慢騎會出事情??

要不要超車,本來就是你個人決定的事,後果當然也要自行負責!!
你能說跟警察或是上法庭時說:"因為對方騎得慢,所以我超車時發生的車禍要那個騎得慢的人來負責!!"???

當然,有最低限速的路段,自是另當別論了!!

另外,我說的:"父親牽著一位騎三輪車的幼兒在上面慢慢騎"的情形,跟你PO文"自行車道上的小BABY"裡放任小孩橫衝直撞的情形是不同的!!
請搞清楚!!
「沒有瘋狂就沒有精彩」「最棒的總在安全區之外」

johnson27 wrote:


不可能吧~看b兄...(恕刪)


您說的極是!!
b兄那麼地了不起
是俺一時沒想清楚
現在再想想......
以b兄的層級以及高超之技術
絕對不會像俺這般每每總是因為理讓
不幸連人帶車摔入草堆
也不會向俺這般因為前車的龜速被鱉車
然後遭受前後夾擊成為車扁
嗚嗚~~俺的愛車以及手腳
都因為俺的守法有理成了犧牲品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Bruce815 wrote:
沒錯!!這就是台灣路...(恕刪)

可是他們這樣騎,不是已經侵害對向來車的路權了嗎?
他們考驗同向後方單車騎士的,只是耐心!
但考驗對向的,是膽識、技術、反應、人身安全......
金牌屁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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