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還不錯的朋友,也不好意思叫他買台來賠,想說應該自己會有所表示吧!~~唉!丟的好像理所當然的~一點表示都沒有~
後來有一次要去補習的時候,就看到一個身穿嘉中制服的學生就騎著非常眼熟的公路車過去,因為自己的機車停太遠,所以沒法追去攔~~雖然後來有去嘉中門口要堵人,但是後來就一直沒有看到…
與brompton培養濃厚感情中…^^v
個人的經驗是:
當有物品借人時,過了一段時間要索回,若得到的回應是
1. 不見了
2. 被偷了
3. 壞了,就丟掉了
4. .... 理由很多 ....
有時候並不是真的東西不見了,而是借到東西的人不想還,或者是自己賣了也說不定。這之間的邏輯其實很簡單,為什麼壞了、不見了、被偷了平常都不反應,等到出借物品的人要求索回時,才找個理由來唬弄一下。
照常理而言,
1. 借用別人的物品應該是急用,因此這個物品短期內應該隨時都處於正在用的狀態,因此不見、被偷、壞了的話,一定是隨時就知道。
2. 如果自己真的長期有需要用此物,應該要自己買一個來,而不是一直都用借的。
3. 借用別人的東西,用完後要快點還。
因此,大部份機率上「任何不還的理由都是籍口,甚至是謊言」,反正就是不想還就對了。
劣者就曾經遇到過好幾次這種情況,真的很討厭,搞到現在都避免外借物品。
甚至於還有更誇張的,當要索回物品的時候,他就拿出二、三百元,說是要賠,而且要不要這幾塊錢隨便你的態度。真的是哭笑不得,有時候高價的東西,也是拿個二、三百元就要打發。
通常,這個事情會發生在不是很熟的朋友身上。
個人活到目前為止,發現友情若要長久,要避免財產、金錢上的往來。
本人若印象中曾經收過某廠商、店家的垃圾郵件,則列為拒絕往來,且從此不在這些廠商、店家消費。


...按...老及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