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iko99k wrote:因為小弟住淡水,女友...(恕刪) 上個月我們一行人從三芝騎到石門的路上,沿路闖了幾個紅燈,前面的沒事,中間有四個人被波麗士大人攔下,每人各開一張300元的罰單。所以為了安全還有口袋的小朋友著想,大家還是不要闖紅燈吧!
看情況丁字路口 小路口 鄉間小道 或 三更半夜沒車的路口 會滑過去...所謂的正義魔人的諸位大哥們,如您們要說不如用"飄"的我反對也不反駁我不是什麼道德多高尚的人 也不是一個會乖乖遵守所謂的規定的人我只以不防礙到他人的情況下圖自己一個方便而己...如果在路上誏您見到礙到您的眼,小弟先行道歉囉
騎腳踏車和走路一樣,走路會停騎腳踏車也會停,走路不用停騎腳踏車也不用停。每天上下班看一堆阿公阿婆、大叔大嬸騎淑女車才真是厲害,他們連闖紅燈也是慢吞吞的,而且都不必東張西望注意燈號和車子,兩眼直視前方就騎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