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ers Chang wrote:一個是你撞別人!一個...(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我祖母現在還躺在醫院,如果今天是撞到2-3歲的小孩呢,那不就準備送上山啦,為什麼法律有明文規定還是有人要堅辭違法呢,台灣人都不能守法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人行道係專供行人通行之用,除非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之情況下,於人行道設有標誌及標線之路段(行人與自行車共道)自行車才可行駛外,其餘人行道是禁止騎乘自行車的,且即使在人車共道之路段,自行車亦必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cchjacky0129 wrote:台灣人都不能守法嗎? 不只台灣人不守法,全世界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城市、每一吋土地都有不守法的人,我去過許多國家,台灣算是相當守法的了。法規訂得好守法的人就多,法規訂的不好,就只能靠媽祖保佑吧。
貓小花 wrote:要是單車騎上人行道要處罰那我寧願被開單,也不要被公車壓死單車騎在慢車道是件很恐怖的事...(恕刪) +1 如果 政府同意的話?但是人行道很窄,還有亂停放機車!人行到已經夠亂了還騎腳踏車?如果人行道歸劃人車分道我想會比較好但要花多少錢?!但人行道不是就是人走的嗎?上次我陪家人去買菜還被腳踏車叭!!當下直接罵!!這裡人是行道!!
Piers Chang wrote:一個是你撞別人!一個是別人撞你!你撞人就可以大不了?還大不了骨折勒,一個70或80歲的老人家可不見得經的起你一撞! 在低桃什麼呢, 只是在做傷害嚴重性的比較罷了, 難不成你希望家裡7~80歲的長輩騎單車跟公車擠嗎?用用腦袋再發言吧
千葉先生 wrote:但人行道不是就是人走的嗎?上次我陪家人去買菜還被腳踏車叭!!當下直接罵!!這裡人是行道!! cchjacky0129 wrote:因為這是人行道,我的2歲小孩在人行道上散步,我要保護他 換個角度想, 如果.....我是說如果騎腳踏車跟家人去買菜或載著2歲的小孩, 我們會帶他們在慢車道上跟公車擠嗎?所以, 我想重點不是單車該不該上人行道, 也不是該不該讓行人而是, 當單車上人行道時, 於情於理於法, 本來就該多注意一下行人自己撞人, 道歉賠錢被打一頓家人被撞, 生氣拗錢打人一頓懶趴跟趴懶還不是一樣
中午左右在年代新聞上看到一則新聞指出敦化的自行車道淪為貨車,計程車及機車的停放專用道也有機車會騎行在自行車道上記者在最後說道自行車騎士不愛騎在自行車道上(正確說法不太記得,此為類似說法)其實我看到這則新聞心中是不滿的因為我曾經騎過此路段看到有自行車道時心中是很開心的但沒有多久我就放棄騎在自行車道上因為有太多的貨車,小客車,計程車及機車停在上面台北市政府雖然花了很多錢為自行車騎士建設自行車道但最後卻被記者說"自行車騎士不愛騎在自行車道上"感覺有種....不太舒服的感覺因為不是我不想騎在自行車道上而是不能騎在上面還要背負著台北市政府為了你們花了很多錢計程車業者為了自行車道感到載客的困擾為什麼你們不好好的騎在自行車道上呢好吧~也許是我想的太多總之真的很無奈自行車騎士到底要騎在哪裡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