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ce815 wrote:
第一,三台單車併行也...(恕刪)
真的難看出你的想表達什麼耶!!!
從你的計程車論!!要表達外國計程車為了吃口飯,(因為車上的客人沒水準不多走兩步)讓他只能擋到後面的車,
而後面的車因為了解沒叭他,你認為很有水準跟修養~~~~~這不是重點
重點在下面這句
Bruce815 wrote:
既然沒有最低限速規定的話,人家要慢速前進是他的權利,既沒有雙向車道畫分線的話,他要併排也是他的權利!!
對這樣的行為並沒有對錯!!
假如你覺得他擋你的道,你可以客氣的示警請他讓路,道義上他必須讓給你通行,萬一他不讓,你也沒理由生氣,因為他確實有權利不讓你,有本事,就想辦法超車吧!!
...(恕刪)
但併騎聊天這是必要性的嗎???
外加要求速度快的要禮讓速度慢的有的沒有~
Bruce815 wrote:
所以我也很有疑問.....為什麼不能併騎??
人行道上,情人並肩的走在一起,祖孫手牽手走在一起.......就可以!
為何單車就不能??
.....(恕刪)
為什麼~說穿了,
因為後面的車不想因為你併騎不小心出意外,就算你很想被撞,別人也不想撞你了解嗎??
還有你一直說別人大頭,但卻一直要說單車有權力併行騎車,檔到別人也可以看心情讓不讓,
但有沒有想過這樣會防礙到他人,就自已爽別人是他家的事,就是你的大頭症!!!
by FREE BIKER 67大大一開始就很明卻的表達他認為併行騎車,不是必要性的,
沒理由因為你們要聊天併騎擋到他人,(因為併騎聊天也不是必要性的)
而認為你的說法不太對了呀!!!!(而且有危險)別說你不覺得危險,因為有兩個字叫(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