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主辦單位+上路的參予者簽契約給國家表明願意付當日封閉國道造成社會的所有損失,而且是先繳費給政府,後續超出預估金額的款項在活動完後政府可以在追討,我想...要辦的人一個人先繳個100萬看能不能讓政府心動
我想政府應該會考慮讓你們玩
結論是...想想就好,這構想應該不會實現
社會損失並不一定是金錢上的
假如
貨車延遲送貨變成上不了飛機或船,金錢損失事小,可能賠掉公司信譽(未準時到貨)所造成的損失事大
旅遊人潮因為預期只剩一條國道會造成塞車而選擇不出外旅遊,損失也很大
少一條國道造成交通問題所付出的人力資源,民眾找路的時間、油料及碳排放量大增
還有很多損失...懶得打了
到最後一定又會被批單車大頭症的~因為一定會民怨一堆
個人積分:79分
文章編號:1479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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