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弟.01 wrote:
冷靜點吧阿伯這個事件...
(恕刪)
看來不冷靜是大大自己吧
一再的指控別人"意氣用事","拿LP比雞腿","斷章取義"
被戳破了
還拿其他的泥巴繼續丟
我講的很清楚了
重點是"行人與自行車的路權與人權"
道路沒有設行人,自行車與汽機車的分流
導致行人自行車都必須與汽機車爭道
這不是政府的責任?
就算有設人行道
卻任憑汽機車違停,違建,攤販,招牌擺放
卻不去取締
逼迫行人自行車必須去與汽機車爭道
難道這是行人自己的責任?
華弟.01 wrote:
警察先生是不是有更重要更危險的事情需要做
(恕刪)
警察先生當然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例如找胡志強的汽車音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