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皓~ wrote:我有疑問~看照片的角...(恕刪) 阿皓車友我看別再追問下去了這種羅生門的問題再追下去我看319的鑑識小組都得請出來只能說疑點太多了 好像大家都得學會看圖說故事了重申: 闖紅燈是錯誤的行為法官或許會判定 證據不足 無罪釋放
obasoun wrote:阿皓車友我看...(恕刪) __法官或許會判定 證據不足 無罪釋放單純的闖紅燈本來就沒有罪的問題...闖紅燈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政規章也就是所謂的命令......應該說那張圖片應該不會被用來作為開闖紅燈的唯一證據而能夠成功不然,站在路口,凡依燈號指示右轉的全部拍下來,員警就不必怕缺業績了一旦當事人不服,提出訴願或行政訟訴,極可能就會被自家人笑,並且拿來當作教育教材發文的人,若再不貼出有真相的圖片出來,還一再的呼天搶地只會讓人覺得:啊!!你是不是太閒了,來01單車板罵人罵爽的喔??
哈哈哈~為了一個闖紅燈要去買一台五連拍,我又沒頭殼壞去!命是他的愛闖也是他的事,但不要去害別人就好,被他嚇到的機車騎士我看野啞口無言吧 !喜歡闖就去闖吧甘我屁事,躺馬路的又不是我!樓上的!你裝校3年 我4年半啦~~~比梯次毆
裝甲大在此.個人是感謝您提供一個警惕的案例不過從頭看到六頁感觸很深台灣社會對於小錯的無知程度遠超過我的想像明明單純一件事.可以說人多管閒事.造假想起來真是無言....坦白說.闖紅燈本來就不對.但只要在01好像就可冠冕堂皇有人說這種月經文已經太多了(反對的月經文更多!!)但是闖的人還是照三餐闖正因如此.才需要人再三提醒個人覺得並無不妥就像父母師長再三提醒我們做人做事的道理你會覺得是月經文嗎?(如果是恭喜你將成為永遠長不大的小孩)是非對錯在這個社會.嚴然成為不用去在乎的小節心寒.....................套句01常用的用詞我認真了!!但做人處事,待人接物能隨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