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swater wrote:商家應該有錄影吧還是...(恕刪) 對啊!商家應該有拍到除了告偷竊以外,還要賠青蛙燈然後那影片給新聞報出來,在網路上也大放送因為新聞通常.都會把臉給打馬賽克,在網路上就直接給它放出來
shiaujf wrote:別忘了!以後你的「小...(恕刪) 其他形式的暴力就不是暴力?只有動粗叫做弱肉強食?其他形式的欺壓與剝削行為就不算是弱肉強食?難道大大你是形式主義者,只要殺人不見血、罵人不帶粗就不叫做暴力?就是優雅人士?
ksr5367 wrote:今天下班騎單車悠悠晃...(恕刪) 家庭教育不好...要是我會當場賠錢說對不起....這個家庭明顯教育失敗...現在是你有看到,若沒看到就被拿走了...這是偷竊啊 ......失敗.....拿相機拍起來,告到他們脫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