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wrote:
汽車車高速失控絕對比單車嚴重
有安全場地可以發洩
誰要在到處都紅綠燈的馬路飆車
反觀河濱公園那麼多
單車騎士還是喜歡騎馬路?(恕刪)
要發洩,請投身職業賽車,天天讓你飆個夠
汽車是交通工具,不是狂飆工具
單車也是一樣
如果單車不算交通工具只能走河濱公園的話
那汽車不就只能在 F1 場地裡開了?
更何況,飆汽車自己想找死不要緊,還要牽連無辜的他人
而飆腳踏車呢,只有騎士自己要付出代價
這樣會一樣嗎
而酒駕更是人間最惡劣的劣行之一
這兩天高雄就發生這樣的事情
結果不止受害人當場死亡
受害人的先生也在四天後因為傷心過度以致心肌梗塞而猝死
此等劣行,簡直令人髮指
天理難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