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雄 wrote:
河濱根本就是三寶+中二屁孩集散地,尤其是假日去騎,一堆併排、逆向、蛇行的


不好意思,有點離題

小弟只是想知道"中二"是甚麼意思?

哈哈

最近很常看這名詞

是新用語嗎?
標題下的很有問題
千萬不要單車闖紅燈
其他就可以闖紅燈嗎?

今天覺得單車騎士被撞真的是剛好
趕時間就可以闖紅燈嗎?
你闖紅燈趕時間
別人綠燈就不趕時間

昨天經過一個路口
路不算大,但車流量多
一個婦人推車闖紅燈
是有這麼趕是不是
就一定要闖紅燈才甘願

就是有這種自私的想法
台灣交通才會那麼亂

機車騎士算倒楣
不過他自己騎的也快
撞成這樣也是剛好而已

T.Star4G wrote:
如果是汽機車綠燈左轉
還不是一樣撞上去
問題很明顯是出在誰不是很清楚嗎?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除非跟闖紅燈一樣違規
所以不一樣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22秒開始也有一台機車闖紅燈

從畫面右側直接闖紅燈到斜對面去

那台闖紅燈的機車在慢個幾秒出現也是一樣被撞

不管是騎單車或是騎機車開車

紅燈都不能闖呀~

自己也遇過幾次單車騎士闖紅燈

在台北士林、淡水都遇過

看他們就這樣闖過去真的令人捏把冷汗

這些人大概以為沒車牌不會被拍罰錢吧
這種人是"害人害己",不值得同情! 反倒是那個騎機車的非常倒楣因此而受傷!!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
路上長看見~不要以...(恕刪)


不管是雙腳、單車、雙輪、四輪都不能闖紅燈吧

mobscape wrote:
自己也遇過幾次單車騎士闖紅燈

騎單車的人總把自己當作行人,
行人最大.

騎單車比騎機車更不遵守交通.
☆ 私人訊息直接刪除不再回覆 ☆ 願望 : bovuhPPjMnEfkyhggnsJdABaLFPuhXT4
說真的闖紅燈固然不對,
但是過馬路遇到路口有視覺盲區時最好小心通過,
因為常常會有意想不到的東西就在你看不見的時候衝過路口。
像這案例機車騎士路口對向車道的視角被前面的車擋住。
3 寶固然可惡,
但是 3 寶擁有強而有力的保護傘,
而且是中華民國政府官方認證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這樣你了解了嗎?
路口有設置交通號誌,機車騎士也依照號誌指示通行,為何行經此路口需要減速?

行經有號誌的路口,於法沒有特地減速通過的必要,但刑法"過失責任"一旦套上去,就要看法官如何認定了。

要證明自己"無過失"真的不容易。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死亡,應如何處罰
乙案
本  文:
查汽車行經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號誌之指示通行,如車流狀況許可
,則尚無減速慢行之需要,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定行經有號
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者之處罰?本案汽車肇事致人死亡,如查無其
他違反交通規則之情事,依刑法過失責任論處即可,無須再課以行政罰
。(交通部74.10.14. 交路字第二一九九0號函)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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