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聲明,伙伴發言要自負文責,並且注意用詞語氣。

蔣大:

這種事看了令人火大!
詠勝科技有限公司應該有法律顧問吧?
如果覺得他不夠力請pm,小老兒家裏倒是有些朋友在這圈子裏名聲在外的。

(別的事也就罷了,這種事能讓宵小猖狂嗎?)

guesclin wrote:
蔣大:
這種事看了令人火大!

別急,請冷靜

這一篇的目的不是要激起大家的熱情啊,我又不是要選舉:$

我是希望大家看完這一篇要冷靜啊.......

所以請消消火,別衝動啊
請多多點擊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存證信函的法律效力僅止於單方的告知...
實際會有效力必須依存在法院判決的輔助而已
的確是不用太擔心
或許我的意見比較不一樣
因為我是比較建議先鎖文但不刪文的,
有些事情不想講的太清楚...免得被有心人利用
大致是證物......................
建議蔣大先問一下01的法律顧問再決定...

網路常出現聚眾的民粹公X,事情誰對誰錯其實不是當事人很難評斷,
不管怎麼說兩造的說法都是一面之詞,法官的心證才會決定最後結果(當然前提是要真的有提告)...
經營媒體會有一些狀況是大家不一定知道的,尤其是網路媒體...
只是想說..........結果出來是一回事,過程又是另一回事了...
有相同遭遇的同仇敵愾無妨,但言詞真的要很小心
不然您遇到柯董或是李大師,事情就會變得很複雜了....


靠!
一打開存證信函, 赫然發現自己的印章蓋在上面 ,
霎時間吃了一驚!嘴巴裡吃了一半的魯蛋還掉在鍵盤上...
我覺得,既然車店老闆愛用法律,我們不妨來check一下
1.他有沒有占用騎樓,擺設要賣的自行車?
2.他有沒有開立統一發票,或是他本身就是免開統一發票?
3......總是有一些開店需符合的法規.

auguster22 wrote:
靠!一打開存證信函,...(恕刪)


真的假的?
那您是郵局經辦人還是剛好跟此函裡的人同名同姓?
嗯~受教了

以後有誰再笑我胖的話~
會嚴重傷害我我的心靈及名譽
(尤其在我吃麥當勞的時候)

我也要去郵局寫信了………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auguster22 wrote:
靠!一打開存證信函,...(恕刪)

你是張世穎嗎?
你是張世穎嗎?
是這個名字嗎?
這好像是老闆的名字

chiang wrote:
另外我也呼籲大家冷靜理性的討論,這個事件不一定都是店家的錯(當然也有可能是車友的問題)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應該謹慎發言,不應該趁這樣的機會批評事件中的某一方,這樣對誰也不公平,因為你不會知道最後是不是你罵的那一方原來是對的,這樣不也自己拆了樓梯,作人這樣不好啦。


大推蔣大這段話

這件事其實跟01也沒關係
相信蔣大po這篇文章用意也不是要向店家妥協
而是要我們在網路發文時能更謹慎
盡量平實的陳述 而不要添加太情緒話的言論 是事實陳述的話 店家就拿我們沒輒吧

在這邊也感謝蔣大對網友的提醒!
GAGAWULALA wrote:
你是張世穎嗎?你是張...(恕刪)


上面好多章,說不定人家是叫「正本」

百家姓裡,真的有「正」這個姓



司徒司空 丌官司寇 仉督子車 顓孫端木 
巫馬公西 漆雕樂 壤駟公良 拓拔夾谷
...


不過,我在想這個應該是複姓"樂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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