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會有效力必須依存在法院判決的輔助而已
的確是不用太擔心
或許我的意見比較不一樣
因為我是比較建議先鎖文但不刪文的,
有些事情不想講的太清楚...免得被有心人利用
大致是證物......................
建議蔣大先問一下01的法律顧問再決定...
網路常出現聚眾的民粹公X,事情誰對誰錯其實不是當事人很難評斷,
不管怎麼說兩造的說法都是一面之詞,法官的心證才會決定最後結果(當然前提是要真的有提告)...
經營媒體會有一些狀況是大家不一定知道的,尤其是網路媒體...
只是想說..........結果出來是一回事,過程又是另一回事了...
有相同遭遇的同仇敵愾無妨,但言詞真的要很小心
不然您遇到柯董或是李大師,事情就會變得很複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