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的道路, 要把腳踏車當休閒工具?還是要當正式的交通工具?!
目前當初道路設計就是完全沒規劃腳踏車部分, 所以才造成今天狀況!
但有無必要為腳踏車規劃?如何規劃?其他車種如何配套...?
在這些完備前,道德勸說是為了避免傷亡...
聽不下去就罷, 福和橋上那些腳踏車騎士不愛惜自己性命&他人性命小弟也無可奈何...
小建 wrote:
腳踏車是想騎快都不行... 人的腳力受限
福和橋車道為了不被少數一兩輛腳踏車堵住, 就得被迫不斷變換車道超車...
偏偏該路寬太窄, 超車容易跟後車擦撞; 一超車後, 後方機車沒注意到前方有腳踏車的又容易閃避不及而緊急煞車或撞上...
該處根本就是道路設計不良, 加上機車/腳踏車兩種車速相差過大的交通工具放一起, 不肇事才有鬼!
這種情況下, 法規又不改, 當然只能道德勸說腳踏車別走那邊...
不然只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