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公佈那一條路口,我會認為車店是沒有錯,有錯的是,因為沒必要給訂金,以免將來製造困擾,就像現在您這樣,讓老板周轉現金,您們真是大好人啊,現在都嗎口頭說了算,如果還要下訂金,應該可以不用買了,,我去的車店,人家老板娘還給您泡咖啡,看見有客人進門了,還會趕緊開空調,而且還會三意思給個折扣,根本是認人不認字,又不是法律系的,搞的生活還滿緊張的,快,,,5月31日前,九折哦),,,,,,完全沒惡意,這是哦的個人心聲而己,
覺得店家處理的手法很笨,且笨到可以了,
既然已經收了訂金,約定了價錢,
硬著頭皮出貨,最多沒有賺到錢而已,但卻能賺到好名聲,
且以現在大家買t3買到一肚子氣的狀況(排不到,連環漲,二手比定價貴.....)
也許店家今天照著約定的價錢賣,在現今的瘋狂T3市場裡,
如果版主買到原定的價格,或許來01大書特書,遇到好店家,可以照訂車時的價格賣,
在這屌到不知顧客為何物的所謂賣方市場裡,這樣的店家就會被推崇
雖然只是肫守誠信在作買賣,相信一定會讓T3的客戶獲得好評,
我想這樣的效益即使花1萬來做名聲,做廣告都還划的來咧.

今天得罪了一個客戶,代表他背後相關的親朋好友也會相繼不信任這個店家
今天讓一個顧客滿意,也許會犧牲一些利益,但卻不僅止可讓客戶的親朋好友信任,
甚至上網宣傳,讓其他不相干的網友也來熱情贊助.
這樣一來一往,差了多少........

或許現在的熱絡,會讓店家覺得我最屌,我有車可以賣你我最大,
但你能確保你賺的了長久嗎?那還不一定呵
今天下午又幫北部的同事訂了2輛霧黑T3,版主的心情我能體會,但是在商言商吧!這本來就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消費模式,沒有人逼你一定要買T3,妳如果覺得不能接受可以選擇其他廠牌的車子, 何必將場面搞地那麼僵呢?相信等通知車子到貨後,問你要不要牽或是讓給下位預訂者,我相信您還是會乖乖帶著小朋友去消費的,耐心的等吧!耐心等吧不要意氣用事,戲棚下等久就是您的!
告到消基會.找水果日報這種方法都沒有用啦!!最利害的殺手鍵就是再問一次看老板誠意如何(給最後一次機會)!!
..態度依然惡劣的話...拿著訂金收據跟國稅局舉發店家沒開發票!!即使店家如果是屬於核定課稅免用統一發票的腳踏車店..也讓國稅局瞭解一下現在車店生意都很好,,已經不適用於核定課稅的方式了..懲罰一下這種惡劣的店家!!

當然漲價是k公司的事..不關經銷商!!但成本漲..做生意本來就是講信用要自行吸收!...我想可能連k公司都不會實際把發票開給經銷商吧!!...趁現在k車那麼火熱..順便讓國稅局去查查他們吧!!......
對t3我已經由愛生恨了....現在是不爽買了..!!
雖然有訂單並預付訂金,但內容物是2008款的T3,而現在車行能拿到的車是較貴的2009 T3,其實內容物已經不一樣了,既然內容物不同了,樓主也知道原廠漲價,其實可以將心比心一下,不必拿著一張紙緊咬著不放。

如果車店是KHS網站上寫的那家經銷,那可是一家百年老店、三代都經營腳踏車車店,服務、技術都不錯,我覺得老闆還蠻實在的,應該不可能有坑殺消費者的行為才對。也由於這是一家老店,其實是傳統老店的經營模式,直來直往,也許是近日交車的人數實在太多了,老闆娘口氣不好(註1),造成你們之間的誤會。

我非此店的忠實顧客,而且我騎DAHON,只是看到有太多人批評店家,感到有些遺憾。因為新聞媒體很亂,沒想到01也開始亂,近日單車版抱怨文的文章越來越多,有適度的轉述事實,卻也有些是無限上綱(花錢老子大的心態),看多了,真的開始令人"做噁"。

老闆交給樓主的是手寫的收據,若硬要從法律面討論訂單的效力,是有模糊地帶的。從道德面來看,若雙方能互相體諒,各退一步,應能海闊天空。

講一個離題、也可能不是很恰當的比喻:有時候吃飯遇到送來的餐點跟菜單上不吻合時,如果在麵攤吃,通常我會體諒一下,將錯就錯著吃。如果在高級餐廳時,通常就會堅持了,不過也不一定,一切端看當時的服務態度。

KHS是高級餐廳,經銷商是麵攤而已,要求、標準不同,樓主的心胸應該可以再更寬廣一點。


註1、上次去買一個前車袋,看到店內排隊的人太多,忙得半死,老闆娘臉色比較不那麼好看。
看棒球比賽的樂趣之一,是你永遠不知道那一場比賽會是經典比賽,要是被你賭到一場好比賽,再困難的人生也覺得可以繼續活下去...
現在大部份的T3賣家都已經不敢先收訂金了
竟然敢先收訂 就必須要承擔價差 就算虧本也要賣
這就是做生意人原則 還不是小折潮過熱 老闆不怕賣不調才會有這樣的心態(真不應該)

樓主我跟你訂車, 價格是現在的行情... 就約三年後取車吧. 口以嗎?

將心比心...
--- 宅? 你有得宅嗎? ---
今天不小心看的的 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30/78/108hh.html
節錄:
....
折疊式、運動休閒式自行車賣到缺貨,老闆說有的訂貨三個月還拿不到貨,現在都不敢收訂金,以免發生糾紛。
.....以上 ..參考
訂金就是合約的約定,樓主只是抱怨,並沒有堅持一定要拿到車~~反而是店家一開始就要解約,店家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反而是送配備或折價,讓雙方損失達最小~這樣不是比較好~假如今天訂金和訂金單都是無用論的話,那大家都不用作生意了,反正都可以隨便讓約定失效。
源宏 wrote:
今天真的好氣,台中有...(恕刪)


有寫訂單老闆也有蓋章簽名總金額訂金跟尾款都有寫在紙上白紙黑字

如果照樓主這麼樣形容的話
既然這些都明白寫在訂單上了
那店家就該自行承擔漲價的風險

如果訂單只是參考用的
那店家只要給目錄就好吧
幹麻還收人家的訂金
還寫一張洋洋灑灑的訂單
最後還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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