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族-爭取路權的同時.你自己真的自愛嗎??

chihmingchiang wrote:
我不是聖人,但我這輩子的確沒有看到紅燈還照闖
...(恕刪)


說不定大家都是 跟你一樣 沒看到紅燈才闖的



a錢的終於滾蛋了 wrote:
說不定大家都是 跟...(恕刪)

我發現你在幾個地方的發言都是沒頭沒腦
而且經常出現前後矛盾的情況
你要不要先看清楚本篇的主旨和我的發言
確定你清楚了解後再回覆呢?

另外說一個狀況
今天下午騎信義路接近敦化南路的郵政總局(好像是吧?)前
那裡有一個專為跨越慢車道而設的紅綠燈
目的是方便要搭公車的行人跨越到公車專用道的站牌
因應捷運施工,現在站牌位置又改了,行人須從前方的大安路路口才能到站牌
但紅綠燈卻未撤掉,變成了一個完全無效的號誌(因為左右都不會,也不該有人車進出)
我看到了那紅燈
我停了下來
因為當時它顯示紅燈
那代表法律要求使用者遵行
我們可以透過行政程序要求調整
但不代表我有權力自行決定法律有效與否(危急狀況自有緊急避難機制可以援引)
如果"我覺得"這裡反正沒車沒人,紅燈只是因為行政作業疏漏進而否定它的意義
請問這與暴民政治有何差別?
我們還需要法律或規則來維持社會運作嗎?

說了那麼多只想講一件事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遵守而不是挑戰
不要明明不守法卻還強辭奪理讓人看笑話

法律之上當然還有道德層面的思考
但我相信這不在這篇討論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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