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問題是出在管理上,政府蓋了這些車道之後,沒有善盡管理的責任,沒有用力宣導騎車該有的common sense
相信1般家長也不會把小孩帶到馬路上騎車,所以,若真的要把小孩帶到有顯著車流的車道上騎車,家長必須做好第1道的管理動作,就是確認自己的小孩有駕馭車輛的能力,有防衛騎車的觀念,有騎車的common sense
我自己也有兩個小孩,我常常在車道上,看到父母帶著還不太会控制車子的小孩騎車,我是有些不以為然,因為對小孩來說,太危險了.就小朋友練習騎車的需求,還是應該選擇適當地點
當然,車道上也有很多素質很差的騎士,可能也要靠1些政府管理手段,才能稍微導正
就好像1般道路上,若沒有交警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那情形可能就會跟現有單車道類似
所以,我個人認為現行單車道的問題,基本的原因,就是無政府狀態再加上我國國民素質尚有提升空間而造成的
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事故發生按自由電子報為
"桃園縣某國小三年級女童「小妤」與父親分騎自行車,在台北縣淡水自行車道飽覽山光水色,突遭急速行駛的自行車迎面撞上,肇事騎士逃逸,造成小妤雙腳大腿骨斷成三截,恐終身殘廢。"
我想要求速度稍快的騎士不准在河濱騎車似乎有點過頭, 要求小朋友不準在河濱騎車似乎也過於沒有人情. 騎單車是件有益身心健康的事. 如果小弟有小朋友, 也絕對會教他騎車. 但如果小朋友不能在河濱騎, 那可以去哪騎? 大馬路上? 這樣不是更危險?
我想重點不是禁止誰去騎, 也不是禁速的問題, 因為這個地點, 這個活動是沒辦法像電影電視可以分級, 可以管控. 但看看上面那篇新聞, 難道這可愛的小妹妹是活該? 事實是肇事因為"急速行駛"的車友才造成的. 能把大腿骨撞斷成三截又能逃逸速度肯定不慢. 請問各位看到這樣的事你做何感想呢? 是否放慢一點就有時間反應避免傷害呢?
可以在河濱或任何地方設速限, 甚至裝上24Hr 監控錄影機, 超速拍照等等. 但這都只能防君子無法防小人. 重點在人心與態度. 小弟希望上面這無辜的小妹妹可以喚起所有喜愛單車的車友自己的道德, 良知. 如果您是個大人, 請您騎車時多注意周圍的小朋友, 他們還小, 慢下來, 禮讓一下. 我相信一個大人不會去跟小朋友搶糖吃. 如果你帶著小朋友去騎車, 多注意小朋友, 盡量不要讓小朋友亂亂跑, 你帶出來的就要負責. 別以為小朋友很懂事. 如果他們那麼懂事成熟, 他們就不會叫"小朋友" 如果你是個年輕人, 請不要以為騎快就很屌, 很帥. 學著成熟點, 你騎再快, 不是比賽得冠軍, 也沒有人會給你鼓掌拍手. 要練車, 要比快, 要比凶狠, 請到馬路上跟歐兜賣比, 跟汽車比. 你贏了, 小弟給你拍拍手.
一個好的環境, 不管是騎單車, 爬山, 或是最基本的生活環境, 不是靠禁止這個禁止那個, 也不是靠一堆波利士大人來抓, 來開罰單的. 而是靠你我的良知, 你我的道德觀, 你我一起自我約束而達到的.
煩請各位大大為這位可愛的小妹妹禱告, 拜佛, 希望他能傷快好, 安然無事.
謝謝大家看完這沉長的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