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晚上騎經過中正橋下的自行車道.....
那邊又黑又窄,而且還有死角,陡坡...
我跟在一個沒有前後燈的老伯伯後面,時速大約8-10間...
此時對向有一個休閒騎士騎雙避震賣場車過來(閃著一盞刺眼的小燈,沒錯,對著人眼那種),速度不快,大約15..
這時,老伯伯被車燈閃到,向著那位騎士偏過去,騎士這時才看到老伯伯(因為沒燈),然後就一陣混亂..
雙避震騎士逆向閃過了老伯伯,接著向我衝過來,我先被車燈閃到睜不開眼,只好低頭加速穿過雙避震騎士..
接下來他就搖搖晃晃的往草皮上嚕過去了...
以上大約發生在不到1分鐘的時間裡,如果當時有任何一個人,有一點點的疏忽,就會造成大追撞,因為兩向的車道都是大排長龍,車速都不快...
但是,對於老伯伯(車速10以下),那位雙避震騎士就是高速騎乘了(車速12左右);之後我的車速(加速閃過騎士,約13)相對於雙避震騎士(因煞車降到10左右),也是高速騎乘了...
萬一發生事故,是不是就如同新聞所說,對向高速衝來的騎士?
我看過太多的事故了,很多都是發生在低速的情況下,因為身體反應不及,造成身體重大的傷害,所以請不要在速度上打轉了....
搞不好當時雙方的車速都不快,因為女童反應不及,造成憾事.
我附議樓主的想法,也許對於那位騎士來說,車速不快,但是不是因為你車速不快,小女孩就沒事,也許你當下覺得沒什麼,看到新聞也覺得不是自己,但是請仔細想想,也許你就是那位肇事者...
如果你是肇事者
勸你最好出來自首
因為首先
你肇事逃逸.....這件事很不好..
況且...你...撞人後還停下來看...不管就跑掉...
加上小朋友有可能終身殘廢...最少也是過失致重傷...'
要負刑事責任的...
在來...
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撞下去會這樣...或是不知道會撞到人...
因為你明明就壓過去..你不是開卡車...所以壓到一定會知道...
在實務上...常常會用未必故意來處罰...
所以依小弟的潛見...上面這條...你是跑不掉的...
其他的部分我暫時沒有想到...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所以趕快出面...還有自首的減刑機會...
不要不信邪...警方和檢方的查案能力...會讓你覺得她們很神的...
因為我就處理過只有一個信箱帳號...還是跨海把人抓出來...
所以不要不信邪...快快出來自首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