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說個個人經驗,

某次晚上騎經過中正橋下的自行車道.....

那邊又黑又窄,而且還有死角,陡坡...

我跟在一個沒有前後燈的老伯伯後面,時速大約8-10間...

此時對向有一個休閒騎士騎雙避震賣場車過來(閃著一盞刺眼的小燈,沒錯,對著人眼那種),速度不快,大約15..

這時,老伯伯被車燈閃到,向著那位騎士偏過去,騎士這時才看到老伯伯(因為沒燈),然後就一陣混亂..

雙避震騎士逆向閃過了老伯伯,接著向我衝過來,我先被車燈閃到睜不開眼,只好低頭加速穿過雙避震騎士..

接下來他就搖搖晃晃的往草皮上嚕過去了...

以上大約發生在不到1分鐘的時間裡,如果當時有任何一個人,有一點點的疏忽,就會造成大追撞,因為兩向的車道都是大排長龍,車速都不快...

但是,對於老伯伯(車速10以下),那位雙避震騎士就是高速騎乘了(車速12左右);之後我的車速(加速閃過騎士,約13)相對於雙避震騎士(因煞車降到10左右),也是高速騎乘了...

萬一發生事故,是不是就如同新聞所說,對向高速衝來的騎士?

我看過太多的事故了,很多都是發生在低速的情況下,因為身體反應不及,造成身體重大的傷害,所以請不要在速度上打轉了....

搞不好當時雙方的車速都不快,因為女童反應不及,造成憾事.

我附議樓主的想法,也許對於那位騎士來說,車速不快,但是不是因為你車速不快,小女孩就沒事,也許你當下覺得沒什麼,看到新聞也覺得不是自己,但是請仔細想想,也許你就是那位肇事者...
Holly0918 wrote:
這篇文章原PO在PT...(恕刪)

(據佳妤表示 她是被輾過去的)(嬸嬸表示 是被協力車)
會上01單車版騎協力車,可能連1%都沒有
小弟覺得父母親不顧小朋友安全
放小朋友亂騎以致發生危險
後悔已來不及
路就是那麼窄
如果有老師看到,請上課時宣導一下
不要有下一個
超納悶,事情發生時他父親在做什麼,
他們不是一前一後嗎?為什麼事情發生後
放任肇事者離開,看新聞報導事後都是其他車友幫忙

很顯然小女孩騎到對向車道,對向車可能連煞車都來不及
但能把一個小女孩撞飛,撞到骨折,可見速度之快

之前也有車友提到,一些全副武裝的神風特攻隊
專挑假日的淡水線飆車,以引起別人的注目
這種行徑跟機車飆車族沒兩樣,又不會受取締

奉勸父母們不要再把小孩往那送了,像基隆河兩岸就很不錯
還有應該隨時提醒小孩不要偏離車道

還有一樣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絕對嚴禁電動單車上自行車道
這東西只要來一次,保證災情慘重
只要裝上馬達或充電他就不是腳踏車了
政府應該立法禁止


自行車專用道是快速飆車的地方嗎?
騎車之人就必須思考自行車道是休閒之區
自然車友就會很多
如果想騎快顯示自己的威風
這就是無知與愛現
真正的競速高手是會選擇地方
難道有人會在夜市中高速騎車
而怪逛夜市之人不按照交通規則行走
總之,想要快速騎車者,不要在自行車道
有種就到山區或郊區 才是王道
沒親身在現場就不必自作聰明當柯南, 不管怎樣換成我是父親我也是先關心自己小孩傷勢, 誰會放著小孩先去追兇手尤其傷勢這麼嚴重

海王星neptune wrote:
超納悶,事情發生時他...(恕刪)
自行車道是公眾場合~~提供休閒的地方~~

照某些人的說法~小朋友未滿十歲不能進去~~

人多~~車多~一定會擋道~~畢竟是假日~

難道自行車道是給特定的人使用嗎?

未滿十歲不能去騎~~請問一下~~

今天就算在一般的公園~~發生~~

還是會有人說~~小朋友騎腳踏車危險~等等

那請問一下~~未滿十歲的小朋友想騎腳踏車~~

難道叫他去馬路騎嗎?

針對這件事...發表一點意見

如果你是肇事者

勸你最好出來自首

因為首先

你肇事逃逸.....這件事很不好..

況且...你...撞人後還停下來看...不管就跑掉...

加上小朋友有可能終身殘廢...最少也是過失致重傷...'

要負刑事責任的...

在來...

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撞下去會這樣...或是不知道會撞到人...

因為你明明就壓過去..你不是開卡車...所以壓到一定會知道...

在實務上...常常會用未必故意來處罰...

所以依小弟的潛見...上面這條...你是跑不掉的...

其他的部分我暫時沒有想到...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所以趕快出面...還有自首的減刑機會...


不要不信邪...警方和檢方的查案能力...會讓你覺得她們很神的...

因為我就處理過只有一個信箱帳號...還是跨海把人抓出來...

所以不要不信邪...快快出來自首吧...
海王星neptune wrote:
超納悶,事情發生時他...(恕刪)


今天換做我孩子跌倒~~
我會在原地等他~~等他自己站起來~~因為要懂得獨立~~
狀況不對~~我還是優先去關心小孩子的傷勢~~

如果是您的孩子被車撞倒~~斷腿了~~
你會丟著孩子不管~~去追肇事者嗎?

不要再講那種風涼話了~~將心比心吧~~

如果你真的能放著孩子不管~~去追肇事者~~
你這父親才有問題~~
事情已發生了,是給大家有所警惕。一切的一切還是小心為上。

過多的嘴砲、宏大的論調,不會改變已發生的事故…

著眼於眼前這些問題,為何不能杜絕類似此事的發生

要的是"辦法",要的是"人性",要的是彼此的"公德心"。

當你罵完了, 留下什麼可以讓人參考的?

當你發表完了,能夠有什麼可以改善的好辦法!

這需要的是大家的團結,大家的集思廣義…

不然,依然會有"下次"不斷的輪迴。
爆音、無影像…HDMI
看到這文

想想板上三不五時就出現單車可以其多快之類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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