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那年和我老婆去奧地利蜜月....十天一人要價近八萬元!!
所以在歐洲二個月花11萬元!!很便宜了!!
這麼說好了....如果你什麼都不要算....只算住宿費就好了....
假設你住一晚的費用是1500就好了(一般目前台灣的民宿都不只這個錢!!)
59個晚上大概就已經要花費近九萬元了耶!!那還不包括吃吃喝喝、機票錢及其他相關運輸費用!!
所以...我覺得十一萬在歐洲二個月算是真的很便宜了....
又要錢花的少....又要享受....有可能嗎??
當然....也不能說計劃者沒有錯....
畢竟是去歐洲....不是在台灣....很多事情是你很難去想到的....
帶團者沒有相關經驗....語文能力也不好....還把整個車隊帶錯方向....
重點是....整團居然高達60人左右!!!我記得我去奧地利蜜月時....我們那團才25人!!
而且我們還是做遊覽車....也不需要擔心有人騎一騎落隊...有人體力不支或是其他突發狀況....
在這種情況下....導遊就已經要很小心的帶團了....更何況是騎單車...而且還是60人的大團!!
只能說....沒出事真的已經是奇蹟了!!!
旅行業者聽到消息後說,風險性高的單車自助旅行,60多人團體2個月的行程,領隊竟然沒有證照,也沒有跟團員簽旅約,實在很誇張。
該說他們勇氣可佳呢?還是不負責任,把64人拿來實驗學習?
如果一般人,比如說你,我,跟你收規劃費要帶你去歐洲玩的人是這種人,你我是不是可以到觀光局或相關單位檢舉,,你會不會改找別人,還是仍然要當他的白老鼠,讓他學習?
應往東北騎到比利時維爾頓(Virton),卻往東南騎到法國凡爾登(Verdun)。最後大家臨時找間旅館住宿,隔天再花錢搭火車趕上原先的行程。
這種錯就算不懂德文或法文非專業的我都不可能犯了(曾單身自助旅遊歐洲19天7國), 更何況他們是騎腳踏車,有很多時間可以更正錯誤的 ,敢收規劃費,出發前不該做好準備做好功課嗎 ?如果是一般收費導遊(像那對夫妻)帶錯了挨罵, 還有什麼理由可說的, 如果是領隊或導遊犯了這種錯,我想額外的交通住宿費旅行社會吸收不敢吭聲吧?
陳德輝和老婆、女兒一起參團,他說,有時住旅館,明明三人房牌告價是五十五歐元以內,但周耀爵夫婦收一○五歐元,貴得實在離譜;
住跟吃的方面,因為不知道他們事前或行前會議或契約上是怎麼說的,所以就不予置評.
帶隊夫妻英文很爛, 要一直同行英文老師翻譯,團員中有國中英語老師因不堪每次都要當翻譯,認賠放棄後續廿多天行程,提早回國。
沒好好準備做功課,英文又爛,這樣還敢收規劃費帶隊出遊,真是有點XXX, 他們有沒有給那英文老師翻譯費?
如果沒收規劃費,那麼大家分擔工作,甚至出錯,那都是可以體諒可以接受的,
簡單的講,敢收錢就要表現負責的行為,如果你參加旅行社出國,領隊還要團員幫忙翻譯,你會有何感想?
"周耀爵表示,行前確實承諾團員最多廿人,但最後報名人數高達六十多人""周耀爵及蕭碧玉夫妻行前強調,整團最多廿人,但實際高達六十四人;原本說兩人、三人或一家人住一間,但常十人或十二人共住一間、還男女雜居。"
這不是惡意欺騙是什麼? 人數膨脹影響旅遊品質,那也是許多旅遊契約會明訂人數限制的原因, 事後再說能力不足有用嗎? 那些受欺騙吃虧的人也只能默默承受(因無旅行社可抱怨, 我猜也無契約白紙黑字可供提告, 忍不住跳出來指控抱怨的人還被說成挑剔難纏)
如果是敢收規劃帶隊費的旅行社早被控詐欺賠償了吧!
曾在日本書法得獎的盧東森表示,周耀爵行前一再拜託他要帶書法用品,以便在歐洲揮毫義賣。但整個行程僅有一次不稱頭的義賣,他沒機會揮毫,最後為減輕重量,還將「文房四寶」丟掉。
..
要搞清楚他是被要求揮毫義賣作品籌募基金, 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會不會覺得被耍了.
12人一間住得爛 單車還得忍痛送人
如果你是當事人, 你會不會XXX.
這純粹是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甚至差距太遠(應該說惡意欺騙),再加上領隊未做好準備,能力又嚴重不足所導致的糾紛,跟參加者是三師或一般人無關, 如果那兩位老師行前說明先說明未到過當地,英文不太好需要幫忙,可能必須十幾人擠一間,可能飲食品質無法太過要求的話,那麼我會說這時那些爆料的老師無理取鬧, 但他們是行前大開浪漫美麗的支票,實際情形差距太遠, 我還是覺得有惡意詐欺的嫌疑.
有人說11,12萬遊歐洲快2個月不該挑剔了, 這是模糊了焦點或是故意轉移焦點, 重點是欺騙不負責任的行為, 否則我也可以同樣價格募團遊歐洲, 行前住宿旅遊說得住旅館浪漫舒適天花亂墜, 到了歐洲後改住青年旅舍甚至每三天搭夜車省住宿費, 行程且戰且走,走錯了也無所謂管他團員累不累,如果平安帶團員回台灣有人抱怨的話, 在此版上發帖的導遊或領隊或rumsfeld大大也要幫我說
"是啦,新台幣11萬元夠你們在台灣[砸死人],但是,別忘了,你們是在歐洲吧?
可以夠各位吃、住,甚至搭飛機回國(沒有叫你們游泳回來)就偷笑了
不要用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想法去[想像]生活有多好過,好嗎?
平安回來是重要的。。"
各位導遊和領隊們,你們可要有職業道德和良心啊.
vince51 wrote:
真是有夠會轉移焦點的...(恕刪)
我想每一個回文的都非當事人,都僅以有限的資訊做解讀…
至於您所以關於領隊事宜,我想…如果主導單位確實是旅行社,那該間旅行社確實沒有第二句話,該付全責
但假若是:一群單車同好出遊,由主導者:為夫婦教師,旅行社為從中協助機票事宜者,站在旅行社立場要付全責是有爭議的!只是目前由新聞部份出來均為單方面說法,並非有兩造各自說法,我想每一位網友均是以"經驗法則"來評論該事件…
您說大家要轉移焦點,我想不致於吧!但大家對於團費確實有所疑問…當然不代表團費低,就不該享有好品質;至於出遊前是否每位參加成員,都知道該團高達60餘位?部份成員都是老師,對於旅遊人數多寡,會不會影響旅遊品質,就經驗來說應該比一般成員更清楚才是(老師常帶學生遠足OR畢旅)。
我想這個案是可受公評的,不會有人想要轉移焦點…
想知道實情的人更多吧!!
至於旅行同業的良心道德何在…哈!我想部份失去"良心道德"的同業,也是被環境所逼吧!
網友您真的說的太過沈重了:惡意欺騙…
假設一個原價要賣10萬的行程,今天只賣5萬有找,正常人都會問一下為什麼這麼便宜吧!
目前的爭議點在於到底是不是旅行社出的團?不道是否拿團票就一定要派領隊?新聞中所提旅行社賠償部份:我猜是針對小飛機無法拖運單車部份。如果上述成立,那您就譴責的很有道理了…
1.陳德輝和老婆、女兒一起參團,他說,有時住旅館,明明三人房牌告價是五十五歐元以內,但周耀爵夫婦收一○五歐元,貴得實在離譜
這點是否屬實, 如果是真的,因為從來只有聽說旅行社代訂房間住宿費會小於或等於旅社牌告定價,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發生
2周耀爵表示,行前確實承諾團員最多廿人,但最後報名人數高達六十多人
這點是否屬實,如果是真的, 惡意詐欺
3周耀爵及蕭碧玉夫妻行前強調..................原本說兩人、三人或一家人住一間,但常十人或十二人共住一間、還男女雜居
這點是否屬實,如果是真的, 惡意詐欺
我從未說旅行社詐欺,因旅行社只是從中協助機票事宜,我純粹針對他們夫婦的行為評論,我再強調一次,如果沒收規劃費,那麼大家分擔工作,甚至出錯,那都是可以體諒可以接受的, 敢收錢就要表現負責的行為,不應該有任何藉口理由.
"至於旅行同業的良心道德何在…哈!我想部份失去"良心道德"的同業,也是被環境所逼吧!"
不管為什麼理由,失去"良心道德"就是不對,不該找任何藉口, 你去問監獄裡殺人放火強盜偷竊的犯人, 有一大半的人也會說他們是環境所逼
假設一個原價要賣10萬的行程,今天只賣5萬有找,正常人都會問一下為什麼這麼便宜吧!
從報上可看出他們有辦行前說明會,解說行程費用和住宿情形,夫婦一是大學助理教授,一是國中老師,要是我我也會浪漫的相信他們, 但這又是轉移焦點了, 不管參加的人是否天真浪漫或貪小便宜,欺騙就是不對,就是違法,
否則美國那位詐騙全世界銀行政府投資客5百多億美金的馬杜夫也可以大言不慚的說都是別人貪小便宜活該.
nancy520605 wrote:
朋友有參加.可以去它的部落http://tw.myblog.yahoo.com/koy-6191598看看 就知原委
整篇看完之後....雖然琴媽只寫到8/13後就沒再繼續往下寫....
但是看得出來....琴媽他們用比較開闊的心情去看待這整件事情....
或許這整件事情就如同琴媽部落格裡所寫的....
兩方人馬各有對錯....
但記者只播出了對領隊不滿的部份....但對於領隊讚揚的部份卻都沒有播出....
(如果真的是如此....那麼報導者的心態也很可議!!)
這其實也可以看得出來....該領隊並不是真的那麼的差....
在他們的遊記裡...看得出來其實領隊也很辛苦....有時人不見了....他們也很急著四處找人....
有時也辨個烤肉野餐....或者是在當地名盛漫遊....
當然...所有人行前應該也都知道他們並不是專業的導遊...
會迷路....找不到路....路線安排出現問題....等等....這些有當過背包客的人都曾遇過吧....
或許....只能說是因為騎單車環六國真的很辛苦吧....
辛苦的騎了一天....如果又碰到了些許不如意的事情....就真的會很不開心....
但是也如同琴媽在部落格裡所說....
『 我一直覺得這次的西歐行,不論途中發生何事,都是值得回憶
迷路就當看花,住不好就當磨練
隨遇而安,每天都是快樂日
人生苦短,只記不愉快的事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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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找到有關周老師的相關說明....
周老師相關說明
大家看看吧....
vince51 wrote:
其實他們夫婦有無惡意...(恕刪)
一、我非當事人,也不認識事件中所有的人,我只是就從新聞中的認知做解釋,故您不用氣沖沖的針對我厚…
二、如果您是當事人,那您可以針對事件內容說明,給想知情的網友了解
三、就您指出的那幾點,是否也從新聞中得知呢?如果是,新聞是否兩造都有平衝報導?
四、如果真如您所述,那團員能去告"詐欺"…至於成不成立還得經法官決定
五、對,犯法就是不錯,不該有任何理由!但對於貪小便宜而受騙上當,我想社會自有公評…但犯法就是不對…
針對您的問題:
一、我不知道上述所提牌價是否會因日期而變動,故飯店同樣的房型常常會因季節或有特殊節日而有所變動…
二、行前承諾20人,但後面總人數高達60餘人;行前是否就知道高達60餘人?還是到機場才知道,當場有無做出抗議或不願意成行等要求?
三、我不知道停留哪些點?但一晚三人房55歐元,在歐洲飯店是不常見的,除非是YH,關於這方面我無法解釋…因為我不是當事人,有另篇報導說當事人是透過英國協助訂房,有無可能是英國給的資訊錯誤,造成他們傳達錯誤…當然這是他們的錯!!
至於我所提的環境所逼,也許不夠恰當…但得理不饒人,不見得會占上風!
事件發生至今近一年的時間,我想很多事都可以協調,但是否要把那對夫妻抓起來關才是團員的目的?還是賠償談不隴呢?而開始要訴諸法院呢?
美國那位詐騙全世界銀行政府投資客5百多億美金的馬杜夫也可以大言不慚的說都是別人貪小便宜活該.
對,他犯法是錯的!但對於他一個人可以騙到5百多億,坦白說明明知他是錯的,但卻有點小佩服…
騙人是不對且犯法的行為,但仔細想想:大部份被騙的人不是沒常識或判斷力,而是中心有個"貪"字丫!他們不騙你騙誰呢…
希望兩造都有自己的陳述機會才最公平啦!團員權益受損的部份該爭回,但主辦者該負責的就該負責!
但於「5千元的行程規劃費」是會有爭議的;規劃是一回事,執行是一回事!
所以是不是惡意詐欺…就交給法院嘍!
去年底寒流來襲,某日下午4、5點警方巡邏行經七期重劃區時,發現一處公園綠地旁的馬路上一部車子正在晃動,員警趨前了解,發現全部車窗被散發的霧氣模糊而無法看清車內狀況,直覺有異,敲車窗、掏出證件表明身分,此時,車子突然發動準備離開。
警方以為駕駛做賊心虛,兩部警車前後包抄擋住去路,車主見狀停車搖下車窗,警方這才看到車內2名衣衫不整的男女,進一步查驗兩人身分,驚覺竟然都是教師,利用放學空檔來此地..。
雖然有些老師很新潮很另類,但我相信大部份的老師都是受人尊敬的!!


vince51 wrote:
真是有夠會轉移焦點的...(恕刪)
抱歉啊!小弟我正是各位口中[不食人間煙火]的公務員,但我不是[不知民間疾苦],所以請這位大大別誤會,我不是帶團旅遊業的。
是的,或許當初帶團的老師沒有妥善規劃他們也是有錯的地方,但是試想:
難道跟團的人就只有付錢了事?不用去問帶團的人相關細節?(當然有沒有問是要他們本身才會了解)
一般的人要跟團出去,我想不是單純[付錢了事],然後任其宰割吧?
依據我們大部分國人這麼要求[旅行品質]的情況下,大部分不是都會跟帶團的人詳細詢問行程?
我想這應該都是朋友、同事間互相邀約的行程,事先的瞭解應該也要有吧?
更何況依據這團的做法,應該都是[精打細算]的人,就算不是全部,也應該少部分的人有帶過[畢業旅行]吧?
我承認我剛剛的話是重了點,先跟當事人道歉

,但是,一群算是[知識分子]的老師們,怎會不曉得兩個月花11萬遊歐洲會[有點困難]呢?
我們同事之間光是要一次旅行(在本島喔),就要精打細算好幾次,行前會還一直跟主辦人確認人數是否正確。
連[一餐大約多少錢、住宿要多少錢]都先算好,因為我們知道,就算是委託旅行社代辦都會出差錯,或是沒有達到我們要的品質了,更何況我們還是一大群同事外加一群根本不認識的人(都是同事的朋友)。
我們並非是[不知民間疾苦]的公務員,物價如何,住宿方面如何,我們也是會去考量,甚至會多要求同行的人多教幾百元[多退少補]。
當然,我也認同大大說的一點,欠缺妥善規劃真的是致命點,我想,要是行前肯找旅行社幫忙規劃,我想,就算不找領隊,至少大概也會對此行之[困難度]略知一、二了吧!
最後,我還是希望各位公務人員或是老師們,多多了解一下外界的生活情況,不要都[不想去了解],而讓別人說我們是[不知民間疾苦],很多事情若是自己不去了解,吃虧就是自己。
畢竟很多事情不是我們這種處在辦公室或是學校中這麼單純的。
chiang:我從來都不會拉人下海受苦,你們只要乖一點就好,有空加減點一下廣告就是對我們最好的支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