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違規 北市要罰!你不認同,那你的建議呢?

以下是我亂打嘴砲的
單車道應該也要分級....
例如:游泳池有快速水道 慢速水道
快速慢車道訂在建議時速 20km以上通行.....
對不起 我是來亂的 這個方法狠爛....

但就現況來說 應該繼續保持現狀
不要亂訂一堆莫名其妙的規定

單車是運動的一種
立法限制運動速度 就是不合理
也根本沒任何的必要
大家會覺得單車道狠窄
才會想限速
應該要擴大單車道的擴建吧







萬年吊車尾 wrote:
要開罰那以後買腳踏車...(恕刪)


你認為偉大的官員會忘了這條嗎....

建立自行車號牌制度

發布單位: 交通局 發布日期: 2008-12-03


由於目前自行車未如一般汽機車輛有車牌登記管理制度之建立,造成自行車在停放、執法等管理面上之困難,而自行車建立號牌制度事涉全國一致性,若需全面建立則必須由中央統一立法規範,目前本市監理處正研議建置自行車自主性登錄暨查詢系統之可行性,期在中央規範建立自行車登記管理制度前,能夠提供自行車主自主性登記之管道,來提高自行車的管理方便性及降低失之風險。




目前所知的一切規定我都沒意見
唯獨對限速15的規定不敢苟同

今早在市區一般道路試了一下15公里的感覺
真的比慢跑快一點,如果真如此限速
還不如下來推車比較沒有安全問題

建議
一般道路限速25以內
專用道路限速40以內
下坡路段限速40以內

以上是個人意見請參酌
大家都不要騎了啦

都改成路跑啦

反正只推路跑再多也三年多而已啦
其實只要一條,

單車闖紅燈罰則與機車相同......................
比較有建設性的話
以安全的角度來思考
分為不安全的狀態和不安全的行為
政府規範的是人民不安全的行為
但相對的 政府應提供安全的單車環境
不要讓單車騎到大馬路上與汽機車爭道
那勢必是要提供通勤用的單車專用道
把汽車車道縮減 讓騎單車的速度比汽車快(因為汽車都在塞車)
這樣會有更多人騎單車
歐洲有很多國家都順利轉型了
台灣還要遲疑嗎?
一方寸一天地 且回首 無限藍天無限青
限速15km 大概是針對那些腦殘&大肚的高級公務員所設計的。
環台賽看一群國際參賽車手,跟著那群大肚公務員騎一圈熱身,速度大概真的只有15KM。
該罰..該罰...

限速我不想管
但是在人行道上騎車一定要罰..XD
要和機車一樣下來用牽的......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如果在道路上就比照機車就可以了

其它像限速,想也知道不可能.沒有討論的動力.
打嘴砲 練身體
看到目前為止,也沒幾位先進能提出很完整的規則,就算提出來了也是有些漏洞和爭議
(當然其中也有些是小弟看了覺得深深贊同的)
更有人說不要規定,但是想想,連行人都有些交通法規要遵守了,為何單車不用?
只是想借這個討論串,能讓大家想想,制定法規要讓人人滿意還真的不容易

有想法,有意見,大家提出來公評,好的就應該想辦法丟去政府機關讓他們參考
這不是對大家都好?

如果自己訂不出來,就不要用謾罵的方式,還罵人家腦殘智障的
如果你沒辦法做的比他更好,那不就連腦殘智障還不如


現在是人家研究出來的,你嫌棄他不好
要你提出意見,你又光會在那邊要官員把薪水拿出來,
不問你意見,就說你獨裁智障,巴不得把人家祖宗八代都罵進去
不知道這邊算是討論區還是情緒發洩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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