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質量為10公斤
車速36公里/小時=10公尺/秒
障礙物在前方11公尺處
人體的反應時間為0.1秒
要以跳車方式安全著地的話
反應時間0.1秒內移動1公尺
所以必須在10公尺內將人的速度降為0
才可以在障礙物(懸堐)前停止
必須產生的加速度為0=10*10+2*a*10
加速度a= -5公尺/秒平方
依據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可知需要的阻力是F=m*a=50*5=250牛頓
約為25公斤重的力量
也就是說在這10公尺人體必需...持續...有25公斤重的力量來阻擋使你產生向後的加速度
這力量哪裡來..當然來自於雙腳用力踹腳踏車踏板
依據牛頓第三運動定律 作用力與反作用力
可知..當你的腳用25公斤力踹向踏板時..
腳踏車將以a=250/10=25公尺/秒平方的加速度遠離你
以上是不合理的…
因為你的腳施力距離約=區柄長約為0.2公尺
0.2=1/2*25*T*T
T約等於0.13
所以車將在0.13秒內離開妳的腳
使你的腳無著力點
換句話說…你必須在0.13秒內將速度減為0
此時a=(0-10)/0.13=-77公尺/秒平方(將近8倍的重力加速度..比G5還厲害)
所以施力F=50*77=3850牛頓
約為385公斤重 才有可能在踏板為離開角時使自己的速度為0
但記得 這個作用力也會同時使腳踏車產生
3850/10=385公尺/秒平方 的加速度…….這樣當腳踏車離該你的腳時
速度將會是10+385*0.13=60.05公尺/秒=180.18公里/小時的速度飛射出去
如果有人有這個能耐…我想不用找工作了…
到世界各地去表演..應該收入頗豐
以上是以車移動方向與腳施力方向相同推論..推論過程並不嚴謹 未考慮力的分解與動能轉換等其他因素
如果你的施力方向與移動方向不同推論結果就不適用了 ....愛睏阿....不嚴謹部分請見量
常常跟學生講 如果你的腳有這樣的瞬間出力能力...那輕功水上漂...絕對可以練成的~~
如果標題可以下的中性一點的話就比較不會得罪大眾。起碼不需要用質疑教學是否認真來帶出主題,這樣導致回文者離題的話你是需要負責的。
進入正題,假設所有物理教師將力學教到每個學生都理解的話,從國中到大學程度的受教育者就能清楚了解卡踏跟摔車事故的受傷嚴重程度是否相關嗎?答案是不確定的(至少資質駑鈍的我還是不確定)。如同許多回文者(有些是實驗物理學家有些是理論物理學家,理論者又以嘴砲領域為多數)以自身經驗或理論去討論都只是討論部分可能性。
或許在CalTech或MIT用高速運算伺服器去模擬騎單車時,上卡或不上卡,爬坡或下波,高速或低速,加上種種可能參數,所能得出的結論也只是一個機率的答案而非肯定的答案,主要原因是騎乘者是一個很難控制的變因。
這個問題已經可以讓體育或應用物理相關科系的研究生當論文題目,版大過於簡單化物理學原理運用在實際的狀況是難以說服大眾使用卡踏是相對不危險的。更不用說高中物理老師認真一點,卡踏就不會成了摔車受傷比較嚴重的代罪羔羊。不如好好討論騎乘安全跟正確的上卡習慣來擺脫大眾對上卡錯誤的印象。
個人是看騎乘路況決定上卡或不上卡,就算自己以前學物理也教過物理現在又回頭學物理也說不出上卡是安全或危險,只知道騎比較快時注意力要更專注,倒是看到前面的回文提到上卡怎麼騎比較安全跟網友的自身經驗覺得有建設性也很有幫助。
很抱歉我的回文沒太多建設性,只是中了槍出來辯護一下。希望大家都能注意騎乘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