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有斑馬線, 腳踏車還有豁免權?我停紅綠燈常常遇到公路車高速刷卡我..萬一有行人過馬路被撞成重傷或身亡..是要怪自己沒長眼睛嗎?更何況腳踏車根本沒有識別標誌, 被撞要怎麼去追兇手??我覺得應該要重罰..
不懂這有什麼好該的 闖紅燈不要命你家的事 被抓到罰錢也只是剛好 還上來取暖?你是色盲嗎? 不然看到紅燈幹嘛不停? 地上的線沒斷? 那行人不用過馬路嗎?紅燈不用停幹嘛要紅燈? 你先回答我這幾個問題先吧 答得出來再去申訴我不是正義魔人 我承認這種路段沒車我騎腳踏車偷懶有時也會闖過去 但被抓到還上來該 我做不到 你把法律放在哪?
yhntgbrf wrote:你可以問警察杯杯那行...(恕刪) 如果我要騎天府路,我都騎"紅磚道"...因為1. 新做的"自行車道",一路高高低低又會積水比紅磚道還難騎,虧許市長室公務出身的...新的/舊的自行車道沒有一條是及格的....2. 如果要騎汽車道...."慢車道"的地方是兩層的,騎靠邊一點也是高高低低還會有違規停車的轎車,騎裡面一點靠近內車道....這一段的車子都部會尊重慢車,開車飛快...有點危險基本上,我覺得天府路不是一條好(不安全)的自行車道路我大都是在機場那裏其右邊那一條(往南寮方向)到了舊港橋再左轉從延平路接回天府路到17公里海岸線起點,回程也是一樣,甚至是過舊港橋走豆子埔溪自行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