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9904 wrote:
關於台鐵規定的解釋與執行,
除了台鐵公司的相關部門能正確解答外,誰能代表正確?
台鐵這類公司最喜歡搞口述這一套
在下求的是白紙黑字
也許最後我得到的答案
就是沒有白紙黑字!
也不要太意外~
或許所謂白紙黑字存在於某一冷門頁面
又或者火車站有紙面公告? 只是無人知?
類似前例並非沒有
故提問之~
rx9904 wrote:
難道是跟你一樣顢頇、搞不清楚規定的網路鄉民嗎?
搞得清楚還需要提問嗎?
iwasafool wrote:
1,請問單車在此摺疊椅車型,單車是否享有座椅摺疊停靠的使用權利?
2,請問單車在此車型是否強制停放於單車置放區?
iwasafool wrote:
各直轄市依據地方自治法
可訂立比一般更嚴格之法規
其實善用網路搜尋
可得不少資料
例如"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iwasafool wrote:
在下淺見...依照目...(恕刪)
rx9904 wrote:
一個有義務放置自行車置放區。
一個沒權利主張座椅優先權。
rx9904 wrote:
不求甚解只拘泥於白紙明文,不過就是法匠。
所以我不太清楚為何你一定要白紙黑字的規範?
難道眾網友們國內外的親身經歷、權利義務的解釋違反事實或不符合常理?
iwasafool wrote:
義務而強制性的放置自行車置放區
因而
即使有人坐在該處
兩鐵乘客有權利請其讓位,否則請列車長處理...
竊以為看不出法源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