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咖打車 以經算是很風糜的運動之一
由其是很健康的運動
我人住彰化 靠近田尾這邊
在這麼多花的環境 騎車是一種享受
不過...野狗真的很多
最近還發生 老人家騎咖打車出去
被野狗追,結果摔車了
被一群野狗咬成重傷,最後 不治...
當場沒其他的目擊證人
這樣要找誰理賠
最近聽到我家對面一位有在玩生存遊戲的玩家說到
他們全家騎咖打車出遊
結果,被野狗追
男主人是蠻壯碩的 非常努力的把狗趕走了,保護了他的妻兒子女
不過,通常都會規劃路程
第二次 全家出遊
這次他把一把 bb槍 放到車上的包包,備而不用的
結果,經過那路段,該死的狗又衝出來了
他拿出bb槍 射了幾發後(沒下車的情況) 狗全都跑了
bb槍好不好用?
當然是好用
重點是,像瓦斯的bb槍,他所造成的聲音也蠻大的,雖然沒鞭炮那麼大聲
不過,也很有嚇阻作用
而且,放包包中,不算太重
出遊運動是很好的一種行為
不過,我想 大家應該都心裡有一種認定,狗...是一種具有攻型性的動物
不管是大狗,小狗,都是有攻擊性的,他要攻擊你,不會跟你說,我要衝了哦,我要咬你了哦之類的
估且不論,狗是為何攻擊人類
不過,再爆發力上,人類還是輸狗的
你追他,說真的 二腿敵不過四腳
你轉身要走,他有可能會反撲你
在保護自身安全與財產下
我個人會建議使用bb槍
第一,沒殺傷力,打到會痛而以,只是一種嚇阻作用,並非真的要打死牠
第二,bb槍 並不大隻,容易收放(一個彈匣可以裝大約13發bb彈,不太可能一發都沒中吧,就算沒中,低壓瓦斯所產生的氣爆聲,也夠嚇到他了)
第三,不用下車,不用甩什麼棍棒,因為你甩完還要"收"....麻煩
氣笛....所產生的音量有時太過大聲,在近距離且無隔音裝備情況下,有可能會傷及人耳
狗笛...都累到要命了,還有氣吹嗎,有吹,再騎個5公里好了
甩棍(伸縮棍)...你在騎單車的過程中,需要保持平衡,外加甩的動作,容易失去重心,至使摔車
就算沒被狗咬,摔下去,還是很痛的(俗稱....壘殘)
小小玩家 大大樂趣
因為分享 而無國際
erc wrote:
剛剛文章被按檢舉鈴,丟到垃圾去了。
很奇怪,可以主張人要對狗尊重,不能被質疑人狗本來就不可能相互尊重。
從這個討論串大概可以猜出來是誰去檢舉的。
小弟認知正好跟你相反
真的要檢舉就不會花那麼多唇舌跟你溝通
(雖然可能是對牛彈琴啦

所謂的"尊重"是指當我們騎自行車進入動物的地盤領域時
如果有正確的觀念立刻停車並牽車行進...狗通常就不會繼續追咬
告知你的朋友與親人們正確的觀念往往會減少他們發生危險的機會
(我想你的親友們騎自行車外出時你也不會都配一把BB槍給他們吧)
我想透過01能夠教育我們身邊的朋友們有正確的觀念減少他們發生危險的機會
這才是透過"正確"的資訊來幫助身邊的朋友和網友...不是嗎?
遇到狗追馬上加速或拿武器時都會使我們對"路況"分心更容易造成摔車或撞車危險
再強調一次:1.馬上停車 2.下來牽車遠離 就可以減少被狗追的危險
erc wrote:
大家看看愛狗人的對人與狗不同標準吧。
小弟曾被路邊野狗咬過...所以並不是特別偏袒狗
只是覺得為了我們騎車就要拿武器去傷害動物不是很應該(不管動物是狗或是鳥)
(若對人和對狗的標準要相同....那河濱道亂衝出來的小朋友你該不會也拿BB槍掃射他們吧?)
stuartfamily wrote:
當我們騎自行車進入動物的地盤領域時

奇怪,明明是在我花錢繳稅所蓋的人造馬路上騎車,為什麼會變成人進入野狗的地盤領域?
關於領域及相互尊重的論點,有看到您單邊數落人,但不知道您是否可以舉証您曾和野狗成功的溝通並達成有效的共識,要不然這算哪門子相互尊重?
狗靠武力過來,車友靠武力回擊。我個人覺得很對等呀。
更何況狗牙咬到會流血,BB槍打到只是會痛而已。這樣的讓步還不夠呀?您這把狗格放大到太大了吧。
您要不要明確說明您認為的「對等」是什麼?每天幫狗準備三餐、幫狗洗澡、帶狗去散步、幫狗把屎把尿、給狗問安問好、上班低聲下氣賺錢是為了給狗吃更好用更好…
很抱歉,可能除了你之外,沒有人會覺得這是「對等」。(可能有不少網友會希望你來給他「對等」一下)
你在立論時已經先假設了:「野狗認定的領域就是野狗的」,這甚至不是平等的「人是人的、狗是狗的」耶!
您立論的邏輯基礎其實就已經是不對等了,實在不可能發展成平等的論述,但您個人的混亂我尊重,可是您卻還要跨界要求別人也跟從你的標準,這會不會太超過了?
您的論述要不要再更穩定或更明確些,說不定會比較有說服力。
說服不了別人,那就去靠申告鈴吧~
stuartfamily wrote:
(若對人和對狗的標準要相同....那河濱道亂衝出來的小朋友你該不會也拿BB槍掃射他們吧?)

要求人狗標準相同的是你耶,我們根本就認為人狗標準本來就不同,為啥我們會去掃射小朋友?
要求人狗相互尊重的是您,
只會要求人類尊重,卻不知如何要求野狗尊重人的也是您。
發文時要不要先再三確認自己的邏輯立場呀。好聽話、唱高調、大口號,人人都會,但不要自己在寫什麼都不知道呀。
stuartfamily wrote:
所謂的"尊重"是指當我們騎自行車進入動物的地盤領域時
如果有正確的觀念立刻停車並牽車行進...狗通常就不會繼續追咬
告知你的朋友與親人們正確的觀念往往會減少他們發生危險的機會
我真的不瞭解台中市政府蓋的腳踏車道為什麼會是野狗的地盤領域,野狗為什麼能在那裡大便,
看到野狗時距離多遠該下車致敬並牽車行進,您確定所有野狗因此都會遵照您指示不會繼續追咬?
野狗有時是突然衝出試圖咬人,並不會先打招呼,也不是能預防事先下車致敬的,這時怎麼辦?(我因此被咬了一次,周遭也有人因此摔車受傷),你確定我這樣告訴親友們是減少他們發生危險的機會而不是增加他們發生危險的機會?
stuartfamily wrote:
那河濱道亂衝出來的小朋友你該不會也拿BB槍掃射他們吧?)
我不會拿BB槍掃射河濱道亂衝出來的小朋友,最多吼吼他們而已,因為只要我制止通常他們都會聽話讓路,不會窮追不捨並狠狠咬我和威脅我家人朋友的. 您可不可以也教教那些野狗有人抗議時,不可以窮追不捨並咬人呢?
stuartfamily wrote:
若對人和對狗的標準要相同
人如果虐待狗或其他動物刑法是要罰錢或監禁的,製造髒亂也是要罰鍰的,街上常有野狗到處大小便以及威脅民眾安全甚至傷人的,為什麼政府警察卻不能好好處理野狗問題呢? 我們納了稅野狗沒納稅,人和野狗有衝突時不是應該先保護納稅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