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到傳說中的恐怖小孩了~~~

二十公里,太快了吧,經過小孩邊邊,不管如何都降到十公里以下!
魯迅說: 若是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嘆、陶醉,就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ub6653 wrote:
明明知道自行車道上很...(恕刪)


自行車道上很多狀況??
請舉例吧??

另外我說的是路霸 很明顯板大寫的小孩就是路霸!!而不是指路人!!要批評也請看清楚!!(當然我也承認前篇發文沒說明清楚所指路霸為何,以修正!!)
把整條路當自己家的,就是路霸!!路霸就不要談路權!!被撞還要吠!
這種小孩 就算我是用牽的 也是會撞到低!!只是傷害嚴不嚴重而已!!

[引用]
事實上台灣的單車道許多都是與人行道併用,你連標示都不會看我也沒辦法
是啊上面行人都是路霸,那你就多撞一些人,
他們很白目,很是吧?那你也不妨多出手制裁,好伸張你所謂的正義
出事鬧上法院,看看吃虧要坐牢的是誰吧?我看你律師多請幾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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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你就不需要擔心了!!
因為我不會因為政府無腦,而陪他們無腦,遇到路人,我會慢慢騎!!
遇到路霸我會換路騎!!
撞人??我還嫌我車撞人要修車哩!!吃飽太閒嗎??
而且我也不想當單車路霸
另外行人都是路霸是你說低!!我可沒說過!!大大真應該冷靜一下了!!
標示我不是不會看!!不然我也不說政府無腦了!!
兩種移動速度差很多,居然還並用??
lejiteyu wrote:
自行車道上很多狀況?...(恕刪)

小孩子會可怕?因為他棉速小孩子啊?基本上自行車道
我決不會騎公路車去只會騎登山車去(且不上卡)或根本
就不去另外一種地區性的自行車活動(非賽事那種)如您
看到騎學生車的小孩一定要離遠一點他棉會出的狀況是
你想都想不到滴喔不小心撞或被撞都粉綏啦一定要賠他
棉自己還要自認倒楣啊
就是河濱小孩子多~地雷多~現在都不騎了

改騎山路~初期很痛苦~慢慢的不騎會癢

對向下山還會打招呼勒
王浩然 wrote:
台北市的河濱單車道都...(恕刪)


禮讓行人!!請注意 是禮讓 行人
不是禮讓路霸 !!
當一個人把整條路當自己家的!!讓其他人難以使用時,就不是行人,是路霸了!!
板大都已經減速了!!也沒騎車去撞小孩!!反而是小孩跑出來撞他!!這種小孩就是路霸拉!!
而且我也遇到很多次!!那這種還叫做行人嗎??
而且台灣的單車道,我也很希望有雙向的,最好再做寬一點,來個四線道!!
可惜政府不重視!!不然也不會人車合一了!!
是沒當過小孩?還是沒有小孩?
幾歲人還老是發文X那些車道上的小孩 小朋友就是小朋友 就是不懂啊
那麼愛計較 怎麼不去跟新竹的飆車族計較XD
大家都曾經是小朋友年紀過吧 有點風度好嗎 老是講這種話 人家為人父母看在眼中很難過吧
經過小朋友 就慢 慢 慢一下有差很多嗎 既然知道是地雷就該小心通過
當然以上我說的前提都是 父母親已經有盡力指導教育小朋友要靠邊不要橫跨 只是難免會扭來扭去及失誤
要嘛 也是把矛頭指向不好好教育小孩的父母 那種才該罵
看了很多大大的回文
或許有些人誤會我發文的本意了
如果我真的是因為摔車而遷怒於小朋友
我也不會看到小朋友沒事就拍拍屁股走人
而且我在第十樓就說過
我也承認當時速度或許過快而認錯
但是速度快或慢並不是討論的重點
而是在車道上放任一位小朋友卻不加以管制
不管是對車友或是小朋友都是一種危險
因為小朋友常有一些不可預知的行為
並不是騎慢一點就一定可避免
況且騎自行車道發生事故就怪車友
那騎大馬路上發生事故要怪誰?
人家會不會又說~~有單車道不騎幹嘛騎馬路
況且騎大馬路就會比較安全嗎
我想這個問題見仁見智吧
只是希望大家(車友及帶小朋友的大人們)能互相注意互相尊重~~~
leo_3737 wrote:
遇到了傳說中的恐怖小孩
也就是爺爺奶奶帶著孫子出來散步
...(恕刪)


射後不理...可不是浪得虛名的...

愛護自己...假日不騎河濱自行車道...

不然就早一點去騎...儘量避開親子團出沒的時間...

我從不騎單車道...

除非該單車道有活動才會參加


說真的

有些小朋友的平衡感還在訓練中

所以在會車或者騎乘平衡都不太好

有時候遇到小朋友真的要小心


我之前就有去騎過單車道.......旁邊的道路

我朋友騎單車道

眼看單車道內有小朋友騎的單車跟我朋友要會車

我看到我朋友讓道快離最旁的草皮了~甚至速度放超慢~給小朋友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通過

結果.......小朋友居然不會閃車~滑進草皮犁田了......

我們也把他牽起來~家長也跑來說聲抱歉就帶他走了

似乎也了解他小朋友平衡感還在發育中~雖然我們這樣讓道了

但我們還是會有罪惡感啊~~~

所以我朋友也不騎單車道了....改騎馬路跟汽車尬車...

你們這些非以單車代步為目的的單車族,其實就是現在的機車或汽車的飆車族,講求單車的性能,追求速度的快感,不適合在道路上騎乘,包括山道,自行車道,建議你們請政府蓋一座單車賽車場,自己去賽個夠,既能滿足自己的物慾,又能兼顧社會大眾共同生活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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