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scalefly wrote:請投訴到新聞台讓記者...(恕刪) 要開單可以...請宣導!要不要也宣導一下不能殺人阿 ! 我也從未看過不能殺人的宣導 . 我們能殺人嗎 ?違規就違規 , 還有什麼正當的理由呢 ? 自行車不遵守交通號誌 , 其他車種為何需要遵守阿 ?
ryu1228 wrote:要不要也宣導一下不能殺人阿 ! 我也從未看過不能殺人的宣導 . 我們能殺人嗎 ?違規就違規 , 還有什麼正當的理由呢 ? 自行車不遵守交通號誌 , 其他車種為何需要遵守阿 ?) 你的例子沒有模糊空間...舉例得很爛.....是因為有爭議性才需要宣導懂嗎自行車需要遵守交通號誌我完全同意.... 那自行車道經過T字路口那條直直的白線是怎麼回事?如果是這樣還必規畫自行車道? 直接撤掉使用慢車道就好啦
ryu1228 wrote:闖紅燈有什麼爭議性 ...(恕刪) 越扯越遠... 斷章取義.....慢車道闖紅燈理應受罰.....自行車道呢? 是否在規範範圍內? 你看到前方有人會不會讓?還是你都不讓的? 那此案對你適用!政府是不是應該說清楚(或立牌子)...好的規範是應該的,模糊的規範讓人無所適從....有誘人犯罪之嫌
hotscalefly wrote:越扯越遠... 斷章...(恕刪) 行人看到紅燈不用停囉 ! 因為他的斑馬線也沒斷阿 ?不要再凹了 ! 請看 #59 的文章 , 把它看完行嗎 ?樓上說的好 , 紅燈停 , 綠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