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騎車還上卡騎自行車道,不管順向還是對向只要看見小朋友騎車一律減速,這些不定時炸彈超恐怖的
lucas1120 wrote:
基本上看來,雙方都有過失...(恕刪)

又來了一個以喜好決定是非的人
台灣為什麼這麼多這類人呢?

被動過失的認定是以雙方實際的行為與行為背景來論定
在行為背景下合適的行為就具有合法使用權力
而不用擔負被動過失的責任

河濱自行車道這樣的休閒式公共場所裡面
政府沒有詳細的說明使用條例(與道路交通明顯不同)
就是完全開放提供民眾休閒使用
也就是說父母有可以帶小孩子來此地使用的權力
在這種情況下
有人很討厭父母帶小孩來活動
並不代表
父母帶小孩來活動是要擔負被動過失

所謂的被動過失
類似於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車
導致車禍
雖然停住的車沒有主動導致車禍
但是因為行為背景是禁止停車的地方
所以停車的車主要負擔車禍的被動過失責任

所以今天帶小孩來的父母
是合法的在適當的地方使用自行車道
所以沒有所謂的被動過失的責任

既然沒有被動過失的責任
又沒有主動侵害與惡意侵害的行為
請問有什麼過失?

就好像我站在人行道上閉著眼睛發呆
我的確沒有留意人行道上的其他行人
這時候若有一個人拿著許多東西硬往我身上撞
然後東西掉滿地都壞掉了
我也要賠償對方損失嗎?
只因為我沒有留意他撞過來?所以我有過失?
不覺得得這種推論很可笑嗎?

並不是你討厭他的行為
就是他已經犯法或有過失
台灣許多人已經淪落到
嚴重缺乏公民素養的可悲地步
不了解自己的權力與義務
只想自爽自行解釋法律自以為是的判別人有罪
一點點討厭就有小罪
很討厭就該重判
極為厭惡就罪該萬死(判死刑)
這種思想大量的出現在民主法治的國家中真的很可悲
然後還問:為什麼台灣這麼亂七八糟


我是真的搞不懂
難道自行車專用道就能橫衝直撞
不能因為是專用道就無視其他人的使用權
至少該保留反應的緩衝時間
難道在馬路上限速50
就能一路時速49不減速行駛
而不顧其他車輛
個人貪快就把責任一昧的推到別人身上
自行車休閒專用道不是賽車道
應該也不會有車隊把路徑規劃在休閒道
大人跟小孩在計較那些
是跟小孩搶糖吃嗎
想問...自行車道上 有規定說可以騎多快嗎? 會不會以後政府來個限速....
主觀上...打從心底同情小高的遭遇 並引以為戒
客觀上...這兩位網友分析的好 很難得跳脫窠臼而獨立思考


sonic172 wrote:
討厭"某人的某種行為...(恕刪)


karlhsu wrote:
汽車駕駛有個名詞叫作...(恕刪)

sonic172 wrote:
被動過失的認定是以雙方實際的行為與行為背景來論定
在行為背景下合適的行為就具有合法使用權力
而不用擔負被動過失的責任

河濱自行車道這樣的休閒式公共場所裡面
政府沒有詳細的說明使用條例(與道路交通明顯不同)
就是完全開放提供民眾休閒使用
也就是說父母有可以帶小孩子來此地使用的權力
在這種情況下
有人很討厭父母帶小孩來活動
並不代表
父母帶小孩來活動是要擔負被動過失

所謂的被動過失
類似於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車
導致車禍
雖然停住的車沒有主動導致車禍
但是因為行為背景是禁止停車的地方
所以停車的車主要負擔車禍的被動過失責任

所以今天帶小孩來的父母
是合法的在適當的地方使用自行車道
所以沒有所謂的被動過失的責任

既然沒有被動過失的責任
又沒有主動侵害與惡意侵害的行為
請問有什麼過失?


好專業的答覆,備份一下 ^^
真的很專業
不管在知識上或想法上

但每個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見仁見智
也是好的
總比一言堂來的好
知識或思想的傲慢並不可取
菁英不能取代民主


sonic172 wrote:
又來了一個以喜好決定...(恕刪)
我曾經也在高雄知名的環水庫道路上騎車時
前方一對父子父親散步兒子騎有輔助輪的腳踏車
騎著騎著那小朋友開始偏離車道迎面朝我騎過來(像導彈一樣)
我一發現便高分貝的大喊小心別再騎過來了
結果小朋友心慌更想往我這邊的路旁靠
這時他的老爸才發現他的孩子即將闖禍開始發起召喚術江他的孩子召回
小朋一聽指令即刻折返父親身邊,才結束了導彈的飛行路線......
從頭到尾不到五秒鐘的時間
我一直很擔心他撞過來
我車速不快隨時可停
但他卻是搖搖晃晃的朝著我衝過來~
還好他老爸的召喚術有用....
kuojiun wrote:
如果可以的話,小弟支持版主求償....

因你的關係使他們家小孩受驚嚇....騙笑耶....嚇你喔..

當時你騎很快?請問版主騎多快?10,20,30..或40公里....誰能作證版主騎很快....

自行車道雖是運動健身的地方,但也不能無限上綱,散步,跑步,蹓狗都在"自行車道"上,那自行車道哪叫自行車道,說不定哪天直排輪的也來攙一腳,理由也是"運動健身"啊....






台灣的自行車道,本來就不是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道上面都有標註(行人、腳踏車)

只有限制有動力的三輪或四輪交通工具不可進入,所以本來在上面慢跑、散步,都是沒

問題的。

sonic172 wrote:
又來了一個以喜好決定...(恕刪)


講的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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