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問過了新北市跟北市不同調北市是說自行車行人共用新北市是說自行車專用行人使用可開罰但現在是否又改了不得而知反正就算行人不得使用也不會開罰的 redial wrote:"如果看過F1賽車,...(恕刪)
版主啊請你也把私訊給我的文章也po上網吧你說我們教小孩走路轉彎不看車....所以被撞活該,回家跟爸爸說....講話不要太偏激每個人就算是50幾歲成年人也會有心神不寧或想心事的時候(就算你我走路或開車,也會有偶而恍神的時候吧)或者有聽障朋友或身心有障礙的朋友(即使外表很正常)當然這是自行車道但也不要以為是自行車道就一定是對的若你有減速相信傷害一定會降至最低就像在快車道碰到機車就能加速超過嗎若她轉個方向(她也有可能是新手騎車)不是悲劇就產生了嗎所以若有減速 並小心行駛 悲劇就不會發生總之同理心互相禮讓一下就會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的對了請不要亂幫人取名惡魔同理心
在日本也有很多人因在人行道被腳踏車嚴重撞傷的事件(我才去日本玩幾天,就在報章上看到什麼不治啦,脾臟破裂啦等等,都頂嚴重的)。所以,沒有日本行為什麼我們不行這種問題。但這是應該要被重視的問題。台灣的自行車道都是約束自行車儘量在車道中行駛,但從來就不約束行人。目前行人最大,請自重。沒什麼好說的,這是國情。也別談什麼教育了,在三十年後我看會不會改善都很難說。地小人稠,就算是自行車專用道,也會有買菜車,競速車,三輪車,娃娃車,老的小的,動線既亂,速度不一,你覺得25km不快,但很多很多同時在騎車的人遠遠低過這速度。大家都在用這些休閒場地,以同理心互相尊重也是理所當然。曾經美國有些州立法toyota的hybrid車種需加裝引擎聲播放器,就是因為hybrid車常在巷弄中因馬達運轉太安靜,行人無法注意而遭撞傷。所以,自行車加裝鈴鐺並在接近前方行人時主動警示應是理所當然之道。在下倒是認為這甚至應該強制大家使用才是。主動告知路人你的動向總是理所當然的吧。建議大家都裝鈴鐺並主動告知前方行人,養成習慣吧。
有那種不停會發出很小聲的叮叮聲的電力式。或是經過想要經過行人時輕輕的手動彈一下鈴鐺。都是不錯的做法。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大家騎機車在路上不也是都這樣?除減慢車速小心通過外不也是都會很輕的叭一聲警告行人?別忘了。機車的引擎聲很大,老遠就知道你來了,犯不著一直叭吧!前棟樓層的回應還真無聊。
騎車快10年的經驗告訴我~騎車3不去:自行車道不能去~風景區不能去~大拜拜行程最好也不要去騎車是享受一種自由一種感覺,既然我們無法改變這個環境跟人性,那就改變自己騎車的環境PS:北海岸不錯阿!!西濱也OK喔!!錶速25在自行車道是有點快喔,政府規定自行車在自行車道速限是15所以享受騎車自由來西濱吧~騎到表速50還是會遇到神人刷卡喔!!!
騎腳踏車的想標高速好練到心肺運動 最好馬路上人類這時都消失跑步的也希望邁開大步 最好不要有單車出現 突然的嚇人走路的也希望 看看風景跟朋友聊聊天 最好也是這下只剩你我 其餘的有多遠滾多遠台灣人 永遠只想到自己 無解啦明知道河濱很危險 出事了再來OOXX防衛駕駛嘛.....新聞有在報導還是有人在說 台灣的法律是惡法 試問這麼說的人有看完整本刑(訴)法嗎自己騎機車就橫衝直撞 藐視腳踏車騎腳踏車哩卻又說馬路危險 騎上人行道自己當行人的時候 心裡又想那些單車的一點都不尊重行人的路權唉......每個人只會怪別人 台灣永遠進步不了啦我沒要罵誰 想對號的 自行去買高鐵票有的玩又有的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