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大盗 wrote:
再次提醒各位同學這件...(恕刪)
從旁觀者來看你並不客觀
也許你跟老闆是朋友
所以才幫他緩頰
我想網友們對這間店也沒深仇大恨
也沒刻意去毀謗或造謠攻擊
大家也只是依所見來發表自己的看法而已
那又怎麼構上法律追訴權的問題
那不是在嚇大家是什麼
要算毀謗也頂多是樓主而已
要就出來直接澄清
不然怎麼樣都不會清楚的
好店就要給他鼓勵
不好的店就要讓大家知道
免的又有人遭殃
不就這麼簡單
這就是01存在的目的之一押
20D, 7D, 24-70 F2.8 L, 580EXII, G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