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沒戴安全帽摔死北市府竟只願賠一半

這個案子法院判賠其實不意外,因為他是騎在政府規畫的自行車道上,要是施工且包商沒有盡到通知責任,確實出事了是政府要負責,然後才由政府去和包商追討損失。而且個人經驗環快新莊到永和這一段在施工時,告示做的真是爛!!車道每天可以改一次,晚上有時候還沒有明確警示燈或是告示,連我這個幾乎每天經過的人有時候都差點開到對向車道去,常常覺得沒出事真是這個包商運氣好。
不過這幾位議員最後舉那甚麼例子邏輯不通,UBIKE出事了不是民眾自己負責難道要政府賠嗎??那以後想要詐領保險金的人全部去騎UBIKE不就好了!!
我比較想知道到是,他們要求到的金額是多少?金額很高到的一半也是很恐怖的,好嗎?媒體喜歡用誇張的標題,不明就理的民眾就隨之起舞!還是家屬開多少就賠多少?到時又會不會被罵不把人民的錢當錢?怎麼做都被罵,外行領導專業,看熱鬧的、湊熱鬧的也來攪和!都封起來,不要走好了!我就一次,颱風前夕,蘇花公路預警封閉。到頭來不方便的是誰?又是誰得利?
摔車怪別人.
死了嫌太少.
讓我想到台灣有句名言..
自己老婆不會生要怪隔壁小王.
....腳踏車騎士....危險不能用牽的嗎?

照理說,這不是要由營造商負責嗎?啥都要國賠?

台北市真是嫌錢太多...
管他的政府有沒有規定騎腳踏車要不要戴安全帽,自己連分辨是非對錯的能力都沒了?

做任何運動之前,自己要做好安全的考量,死了再怪政府沒規定,什麼道理?

<blockq>Smiggle wrote:
管他的政府有沒有規定...(恕刪)

哇,一次有三位議員質詢耶!

澎湖空難一次也沒這麼多。
忽然感覺這篇和那個沙攤車摔到半身不遂有點像...
barkley小廖 wrote:
不跌倒
安全帽就用不到...(恕刪)


要跌倒要摔車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還事都要有比較好,車燈及安全帽都是基本配備。

arrem5104 wrote:
目前政府的第一個念頭,又有錢撈了,以後騎腳踏車未戴安全帽一律罰1800,有錢撈又不會被罵,重點是還可以自己定標準然後開放給特定廠商收回扣...(恕刪)


這位大大您的想法有點奇怪,命是自己的安全是要自己做好,不是政府規定才做。

另外一個國家都要制定標準規格,不管是美國、日本、歐盟甚至連在歐盟內的英國,

它們都依照自己規定制訂標準規格,這是一個國家要做的,怎麼說制訂安全規格就是要收回扣呢???

這個想法真的好奇怪阿!!!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3563602&p=3
以前的討論串...看來以前鄉民水準比較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6xEnbj5UtE
新聞影片....施工地點在轉彎下坡處並沒設路障或警示標示
有戴安全帽已經不昰重點了,這麼大的洞有戴安全帽摔下去沒死也掉了半條命..提醒一下還是要戴安全帽才安全,這很明顯是施工單位的問題...可以扯到騎士的問題真的昰笑死我了,偶而看看笑笑無所謂,看多了真的會為台灣未來擔心......鄉民治國,總統都怕了
網路酸民很多,通常看第一篇就急著回應的人也很多,先了解狀況再回應吧
01上的神人更多...相信在這下坡轉彎處的出發狀況神人們一定有辦法反應過來的
說真的
開挖的所搭的便道
左右兩側沒設護欄
已經違反工安法規
然後也沒有擋土設施
100%是施工廠商的問題
台北市政府也必須負100%的監督責任

在國外這種案例台北市政府早就賠爆了
不過在鬼島只會怪罪死者沒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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